经济,富裕一方百姓。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服务全县工作大局、加快**突破发展的高度,从事关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事关党在农村执政地位的巩固,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公开选拔农村党支部书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行动起来,认真负责地搞好“公选”工作,真正把农村党支部书记选准配强。
二、把握关键环节,精心组织做好公开选拔农村党支部书记工作
这次全县首批公开选拔村党支部书记的岗位是20名,符合相关条件的县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职工和农民党员均可报名参选。整个公选工作从5月中旬开始,到8月上旬结束,总体安排3个月左右的时
间,分为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宣传和报名阶段,时间为5月16日至6月15日;第二阶段为笔试和面试阶段,时间为6月16日至6月30日;第三阶段为集中培训和议标阶段,时间为7月1日至10日;第四阶段为投标和任职阶段,时间为7月11日至8月10日。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县委《实施意见》的要求,坚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圆满成功。在具体工作中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关键问题:
一要坚持选人标准。在农村选什么样的人当党支部书记,直接关系到党支部领导班子的威信和战斗力,关系到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这次公选的20名村党支部书记,全部要到那些目前村支书空缺或者班子处于软弱涣散状态的村去任职。那些村基础条件相对较差,问题比较多,情况比较复杂,矛盾比较突出,对于村党支部书记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有着更高的要求。公开选拔为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选拔村党支部书记创造了条件。因此,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必须着眼于适应农村的发展和提高村级班子的战斗力,把选人标准定得高一些,把条件掌握得严一些,以确保公开选拔的质量。要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既坚持政治坚定、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党员和群众拥护等基本条件,又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把是否具有带领群众面向市场、调整经济结构、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能力作为一条硬性标准,真正把那些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能力强的优秀人才选拔到农村党支部书记岗位上来。
二要拓宽选人视野。当前,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快速发展,一批经过实践锻炼、适应农村干部岗位要求的各类人才相继涌现,如农村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民营企业家、复员退伍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等等。这些人政治素质好、文化层次高、工作能力强,是农村党支部书记的合适人选。在这次公选中,要打破地域、身份、行业的限制,既可以从本乡镇本村选,也可以从外乡镇外村选,既可以从致富能人、外出务工经商的优秀党员中选,也可以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和退二线的党员领导中选,既可以从复转军人党员中选,也可以从大中专毕业生党员中选,让广大干部群众比一比、排一排,看谁符合德才标准,谁能带领党员群众把工作干上去,就选谁担任村党支部书记,真正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优。
三要扩大基层民主。公开选拔要坚持走群众路线,真正充分发扬民主,突出抓好群众推荐和民主测评这些基础环节,使公选产生的党支部书记真正让党员和群众信服。公开选拔的职位、条件、程序、结果要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党组织提出的人选,也要向群众介绍,让群众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村党支部书记人选,不一定是全体村民都参加,但村民要有一定的比例或一定数量的代表参加。同时,还要通过谈话征求意见,村组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都应列入谈话范围。推荐和测评的结果,要向群众公布,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给予充分尊重和吸收,确保公选工作真正体现群众性、民主性。
四要严格审核把关。县委组织部、基层办、公选办和乡镇党委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握好关键环节,做到既扩大民主、尊重民意,又严谨细致、程序科学,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平就是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人人平等,一视同仁;公正就是按党章、政策、法律法规办事,不偏不倚;公开就是一切应该公开的事项必须向群众公布,接受监督。基层党委要严格按照标准、条件,搞好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对推荐的人选,要认真组织文化考试和能力测验,不合格的不能作为候选人。对确定为候选人的,要认真考察,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了解,着重看他们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和群众基础,德才条件达到要求的才能推荐参加党内选举。对群众威信高、各方面素质都比较好、符合任职条件的,经过组织程序予以任用。
五要建立激励机制。这次公选的村党支部书记,实行相对高薪的激励政策,对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经考核合格者,非财政供养人员实行万元年薪制;财政供养人员每年发给3000元岗位补贴,原有的工资福利和职务待遇不变。同时,鼓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一人多岗”,兼职兼薪。对于政治素质高、工作成绩突出的优秀村党支部书记,积极推荐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乡镇党委委员;对于工作实绩特别突出、群众反响特别好的,可按《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予以提拔重用;对于符合条件的村主要干部,可推荐报考省市统招的乡镇公务员及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合实施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现任的村主要干部可按一定比例交纳农村养老保险。进一步完善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制度,并随着财力增长逐步提高补助标准。要通过逐步建立和完善一系列村干部经济和政治激励机制,切实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激发村干部的工作热情和动力,让他们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之中,真正使村干部在发展农村经济、带领群众脱贫致富、促进农村社会和谐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六要强化考核管理。对于这次公选的村党支部书记,要建立目标管理制度,实行承诺上岗,与乡镇党委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各项目标任务。要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实行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由乡镇党委负责组织实施,定期考核由县委基层办、乡镇党委共同负责,把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兑现工资和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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