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商业贿赂要综合运用多种手段进行。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起惩治商业贿赂的立法体系,但仍然存在很大的局限性。按照中央和省上要求,这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从两方面着手:一方面坚决纠正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另一方面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在工作方法上,我们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多管齐下,综合运用教育、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对商业贿赂进行治理,既要坚决纠正、从严惩治,又要深入探索有效预防的措施。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按中央和省市实施方案的要求,大力加强宣传教育,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依纪依法查处案件,建立健全制度法规,深入推进体制改革,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要通盘考虑,精心组织,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四)治理商业贿赂要注意把握政策界限。由于商业贿赂有一定的普遍性,情况比较复杂,必须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这是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预期成效的关键。要坚持惩处与教育相结合,注重区分违纪与违法的界限、罪与非罪的界限,惩处少数,教育多数,警示违规经营者,保护和鼓励遵纪守法者。对在自查自纠中主动说清问题,积极进行整改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要从严处理。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以来,继续发生商业贿赂问题的党政机关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必须严肃处理。
三、切实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集中各方面的力量,齐抓共管,形成整体合力,才能抓出成效。
(一)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治理工作能不能落实,关键在领导。目前,中央和省市都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地各部门要抓紧成立治理商业贿赂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工作顺利推进。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安排要具体,重点要突出,政策要明确,以便于落实和监督检查。领导机构情况和实施方案要及时报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协作机制。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各有关方面加强协调配合,协同作战。
纪检监察机关要搞好督促检查和组织协调,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责无旁贷地负责牵头责任,法院、检察院、公安、工商、审计等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合力。特别是在查处商业贿赂违法犯罪案件中,行政执法相关部门之间、刑事司法部门之间应当加强协调配合和沟通联系,建立信息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机制,明确案件移送的标准及责任,确保有效准确地打击商业贿赂违法犯罪行为。
(三)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把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市委、市政府目标考核的一项内容,实行倒扣分制。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和工作落实到位。要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和大案要案要及时报告。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对阶段性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抓得好的,要注意总结推广经验。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三则)
治理商业贿赂是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的一项全国性的重要工作。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纪委八次全会、自治区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对我局开展治理贿赂专项工作进行动员和具体部署。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治理商业贿赂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
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改革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进一步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于确保“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意义十分重大。我们要从政治的高度、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大意义。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我们面临着有利的机遇,同时也面对严峻的挑战。总体上说,国际国内环境有利于我国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地发展,但不利的因素仍然存在并可能增多。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正在逐步得到遏制,但腐败问题尚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违纪违法案件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呈多发态势,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有些不正之风还比较严重。在经济活动中,经营者通过给予财物等手段获取交易机会或其他利益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问题蔓延很快,已经渗透到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成为当前经济生活中的一大公害。从我区的情况看,近年来商业贿赂在一些行业、一些领域较为严重,在查处的大案要案中发现了一些较为典型的商业贿赂问题。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我区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涉及商业贿赂的案件140件145人,主要发生在土地出让、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医药购销等领域,涉案的县处级干部有12件12人,大多数是各单位的正副职领导干部。
商业贿赂违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破坏市场秩序,妨碍公平竞争和资源合理配置,影响投资环境;增加企业经营成本,造成国家税收减少、公有财产被侵吞;为假冒伪劣商品大开方便之门,直接损害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发了不少突发公共事件或其他社会问题。商业贿赂直接危害我国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毒化社会风气,腐蚀党员、干部和企业从业人员,成为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的温床,给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以及国际关系带来负面影响,给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造成障碍。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势在必行。
中央高度重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年月,胡同志对治理商业贿赂问题作了重要批示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