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到23.6%。14个县市区的城郊森林公园建设全面铺开,保德、偏关、岢岚等11个县已初具规模。忻府区的九龙岗绿化、顿村山地绿化、保德县的飞龙山绿化、静乐县的三山绿化、定襄县的凤凰山绿化以及汾河源头治理、繁峙滹沱河源头治理、南云中河治理等生态治理工程逐步成为我市生态治理修复与保护的亮点工程。
五是创模攻坚战。紧紧围绕“创模”目标,开展了城区环境集中整治、创模环境综合整治和提升市民素质行动,以治脏、治乱、治差、添绿为重点,巩固已完成指标,提高有差距指标,突破未完成指标,在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考核的3个基本条件和26项指标全部达到考核目标要求。城市环境秩序明显好转,绿化覆盖面积大幅度提高,基本实现了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量力创模”和“治脏添绿”的设想,“创模”两年任务一年完成,获得通过。
3、推进“五个全覆盖”。为全面提升城市功能,在全省首创环保“五个覆盖”。
一是集中供热全覆盖。全市累计拆除不达标燃煤锅炉4000多台,新增供热面积约1500万平方米,集中供热面积达到近3000万平方米,约减排二氧化硫3万吨,烟尘8万吨。14个县(市、区)主城区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二是污水处理厂全覆盖。全市规划建设的16座生活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投运,实现了省政府提出的“县县都有污水处理厂”的目标,为完成化学需氧量减排任务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三是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全覆盖。县县启动了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其中原平、代县、繁峙、宁武、保德、河曲建成投运,其他县已经全面开工,预计2011年6月底前实现县县都有垃圾无害化处理厂的目标。
四是烟尘控制区全覆盖。各县(市、区)建成区全部开展了烟尘控制区建设,烟尘控制区覆盖率全部达到90%以上。
五是城市供气全覆盖。大力发展天然气,推广清洁能源,形成了以天然气为主,焦炉煤气、石油液化气互补的城市供气格局,从根本上改变了忻州以燃煤为主的传统燃烧结构。
在肯定成绩和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们更要清醒地认识到“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一是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约束强化。二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经济总量不断扩大,人口继续增加,资源相对不足、环境承载力弱成为制约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三是环境状况不容乐观。城市低空排放仍然严重制约着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和提升。地表水部分断面达不到水环境功能要求,劣v类断面仍占一定比例。四是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没有得到根本扭转。我市矿产资源丰富,长期的无序开采,造成严重的生态植被破坏,已经引起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关注。五是污染减排压力加大。国家和省约束性指标增加,能够减排的空间日趋减少,新增排污量持续增加,完成减排任务异常艰巨。六是农村环保形势不容乐观。工业污染、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加剧,成为农村新的污染源;绝大多数乡镇环保基础设施匮乏,环保监管能力薄弱,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工作尚未覆盖广大农村地区。七是群众对生存环境要求越来越高。环境问题正日益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维护群众环境权益责任增大。八是环保机构和人员素质与新的形势任务不相适应。
二、“十二五”构想及2011年目标任务
推进全市环保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跨越,是适应新的形势发展变化,继续保持忻州环保工作走在全省前列的迫切需要,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的有效途径,是保障人民群众环境需求必然选择,是加快实现环境保护工作“三个历史性转变”,积极探索环保新道路的具体实践。全市各级部门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实现新跨越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把握新形势下环境保护工作的新要求,加强规划引导,突出战略重点,明确主要任务,努力担当好“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赋予环境保护工作的时代重任。
我们的总体目标是:城乡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我们的具体目标是: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将得到有效控制,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城镇污染和工业污染基本解决,城乡饮用水源不安全因素基本消除,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忻州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县(市、区)创建山西省环保模范城市,努力打造“生态宜居城市”。
围绕这一目标,2011年全市环保工作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是:
(一)指导思想
2011年全市环保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市委二届六次全会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目标,继续打好环境保护攻坚战,突出抓好污染减排、城市低空排放控制、流域综合治理、生态修复和市容环境整治“五大工程”,推进全市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努力打造“生态宜居城市”,推进环保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跨越。
(二)工作目标
1、污染减排:“十二五”期间,国家确定的约束性指标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我省结合实际将工业烟尘和工业粉尘也列入约束性指标。2011年度减排目标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四项国家考核指标分别较上年下降2.36%、2.19%、2%、1.83%,烟尘、工业粉尘等两项我省考核指标分别较上年下降2%。
2、环境质量:
——环境空气质量:14个县(市、区)和五台山风景区空气优良率达90%以上,增加一级天,提升二级天标准,减少三级天。建成区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国家二级标准,严格控制城市低空排放。
——水环境质量:继续保持重点流域地表水稳定,重污染断面比例下降2%左右;确保饮用水安全。
3、蓝天碧水扩容提质工程:省蓝天碧水工程实施范围内的忻府区、原平、代县、宁武、静乐五个县(市、区)实施蓝天碧水提质工程;其余各县全面启动蓝天碧水工程,2011年完成“十二五”目标的20%以上(具体指标待省政府批准扩容提质方案后由市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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