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有计划按步骤快速实施推进。
二是因地制宜,周密规划。做到“三个结合”和“四能四不一尊重”即:近期救灾与远期减灾相结合,与新农村和小城镇建设相结合、与“515敬老工程”建设相结合;集合地形、地貌和人文习俗,做到能集中建就不分散建,能选择高地就不在低洼地建、能迁建就不在原地建、能建好的就不建简易的,同时也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特别是各地将灾民建房与“515敬老工程”相结合,如肥东县将79户五保户纳入“515敬老工程”集中建房,肥西县将108户五保老人全部就近迁入敬老院,补助资金直接拨付敬老院,用于敬老院建设与发展,较好地实现了资源整合,相互推动,对于推进当地新农村建设也具有积极意义。
三是规范程序,阳光操作。各县区在已核查灾后倒房户数的基础上,按照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核查责任制,进行逐户核定,并由倒房户提出倒房重建书面申请,经村民评议并有6个以上村民代表签字,乡镇审核,县区民政部门审批。全市雪灾倒房重建程序规范,各县区都按要求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倒房重建台帐,做到一户一档,档案贴有倒房户倒房和建房照片。对已建户数、间数、建房结构、家庭类型以及补助资金等,在乡村政务公开栏和村务公开栏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肥东县民政局还印制了统一的建房公示、一户一档表格、乡镇领导干部包保承诺书等;肥西县在4月16日肥西日报上刊登了全县倒房重建补助标准及公示名单。在督查中,我们发现各地在补助灾民建房的程序上较为严格,一般都实行两榜或三榜公示,做到政策透明、数额透明。
四是严格管理,专款专用。市、县区财政部门设立倒房重建专用账户,封闭运行,严格实行专款专用、专账管理。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及时下拨省市建房补助资金953.7万元,其中省级建房补助资金815.7万元,市配套资金138万元;下拨省灾民损房补助经费267万元。各县区按照省市县8:1:1的倒房重建资金分级负担比例要求,配套资金全部落实到位,打卡发放到户。对于省控建房指标以外的雪灾倒塌民房,要求各县区(开发区)在核实后先筹集垫资,全部建成后,由市财政局、市民政局采取“一线实”办法,委托中介机构核实,市、县(区)按照1:1比例分担。在省控建房指标以外,肥东县、高新区积极筹措资金,分别建房83户263间、15户41间。
五是强化措施,加强督查。3月底,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对全市28个乡镇倒房重建情况进行了一次巡查。4月9日市民政局召开三县四区三个开发区分管局长和救灾办主任会议,对此工作再次进行督查部署。4月11日,王三运省长批示:雪灾倒塌民房重建“总体情况是好的,但是尚未开工的要抓紧开工,否则6月20日全部入住新居有困难。要特别强调一下重建房的选址问题和建房质量问题,严防选址不当和质量问题再次受灾倒房”。市民政局迅速落实王省长批示精神,4月14日、15日、24日,市生产救灾办公室在前期巡查的基础上,再次对瑶海区、庐阳区、高新区、肥东县雪灾倒塌民房重建工作进行抽查。各县区也按照要求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4月30日省委常委、副省长赵树丛批示:“雪灾倒房重建要继续抓紧,当前的重点是抓建房质量,抓补助资金入户,抓建房进度,抓新房入住率,确保6月20日前全面完成任务。”市生产救灾办公室也于5月8日发文迅速贯彻落实。市政府组成7个督查组于5月5日-12日分赴各县、区开展督查。同时,市生产救灾办公室对于倒房重建进度一周一通报,通报发给各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对于进度较慢的县区,还直接给分管县区长打电话反映督促。截至目前,市生产救灾办公室编发通报4期,编发《救灾工作简报》8期,在各类媒体刊发信息40余条。
在建房初期,各县区采取措施,破除“四难”:一是通过财政配套、部门包保及乡镇先赊砖瓦建材,重点帮扶农村特困倒房户解决“筹资难”问题;二是通过动员亲友帮工和组织干部帮劳,解决恢复重建“用工难”问题,肥东县长临河镇、蜀山区井冈镇政府组建施工队,统一预决算、统一标准,对于五保户、残疾等自己无能力建房的户,由户主出具《建房委托书》,由镇施工队统一施工,保证了建房进度和质量;三是通过乡村干部协调,解决“寻找工匠难”的问题;四是通过主动联系,解决“寻找倒房户户主难”问题,确保重建工作不漏户。
实行“三结合、三统一、三落实、三帮扶”:一是通过坚持“三个结合”,即坚持重建工作与落实国家政策、与新农村建设、与“515敬老工程”相结合,做到了重建规划科学;二是通过坚持“三个统一”,即统一重建原则、重建条件、重建标准,做到了重建对象准确;三是通过坚持“三个落实”,即落实宅基地、落实施工队伍、落实包保责任,确保了建房进度与质量;四是通过坚持“三个帮扶”,即乡镇、部门结对帮扶,亲友乡邻资助帮扶,村组党员干部投劳帮扶,有效整合了资源。
肥东县制定灾民建房公示制、周报制、通报制、领导干部签订包保承诺书制等四项制度,采取县领导包村、乡镇领导干部包户,村(居)包落实的工作思路,各乡、镇倒房重建户由各乡镇领导干部全部包保,乡镇领导干部和倒房户签订包保承诺书,包保责任人主要对倒房重建户实行“四包”即包进度、包质量、包完工、包入住,做到“四个统一”即统一公示、统一模式(外粉、做滴水坡)、统一悬挂“重建家园”标牌(按乡镇编号)、统一打卡发放建房资金,加快雪灾倒塌民房重建进度。
六是分类指导,确保质量。根据市政府文件精神,对不同类型的倒房户执行不同的补助标准,我市各地在认真查灾核灾的基础上,摸清底数,根据倒房户的不同类型进行区别对待:对有自救能力的一般倒房户、相对贫困户等主要是做好规划引导和协调服务工作,在资金使用上坚持“先建先补、不建不补”,长丰县对不愿建房的一般倒房户由乡镇与其签定保证书,体现了对倒房户个人意愿的尊重;对倒房户中的五保户、低保户等弱势群体,各地都作为重点救助对象,实行优先确保、重点解决,由村里统一组织建筑队,或由村里担保赊购建筑材料,完工入住后一起结帐,全程负责五保户建房,解决了五保户建房的后顾之忧。为确保灾后重建房屋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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