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业抵债资产税收流失探析 |
|
|
备案。”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首先要落实微机记账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核算软件备案制度;其次应重点组织税务稽查人员和管理人员对纳税人会计核算软件的学习和培训,大力提高利用会计软件进行稽查和纳税辅导的能力。 上一页 [1] [2]
|
|
上一个总结: 我市房地产行业经营现状及税务稽查、管理对策 下一个总结: 关于个体经济漏征漏管情况的调查及对策
|
|
|
看了《金融企业抵债资产税收流失探析》的网友还看了:
[工作汇报]企业班子成员职务消费自查工作汇报 [工作汇报]推动企业上市工作汇报 [工作计划]企业计划书 [工作计划]企业下半年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2012年度公司企业个人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商业零售企业的2012年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2012年企业个人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2012年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2012年企业基层党支部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企业员工年度个人安全工作计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