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不高。一些可以通过“一事一议”筹资而解决的小型水利设施的维修改造,由于意见难统一,也被搁置一边。3、水利建设下欠资金缺口大,截止2007年经初步估算全县下欠1800多万元。
(三)管理不力,设施设备“建”“管”缺位。
由于政策变化、职责不明、主体不分,除中型水库外,分布在各乡镇、村的小型水利设施由于诸多原因,管理不到位。有的甚至处于长期无人管理的状况,导致设施提前老化,使用成本增加,利用率降低;反过来长期不使用水利设施,投入不能产生效益,必然又造成水利设施无人用无人管的局面,限制各方面对水利设施的投入,形成恶性循环。特别是农业抽水站,由于常年缺乏管理维护,渠道淤塞严重,灌溉成本较高,提1小时水要电费90余元,群众负担不起,且维修费用较高,设施偷盗现象严重。
(四)体制不顺,水利建设“矛”“盾”突出。
在现行体制下要发展水利事业,全面加强水利建设,还存在很多方面的问题和矛盾。第一、队伍建设“青黄不接”。目前,县水务局水利工程技术人员缺乏,难以应付水利建设项目增长的需要;乡镇水务所技术力量就更加薄弱,最简单的测量施工也很少有人懂。第二、水利规划有待完善。多数乡镇、村没有水利规划或规划不完善,造成一些新建水利工程布局不合理,造成资源浪费或闲置,重复建设增加。第三、水政执法亟待加强。目前水政执法环境很差,执法力度太弱,对破坏水利设施行为处罚难。水政执法人员制止其行为多次受到围攻谩骂,水库管理人员对侵占毁坏渠道的当事人根本没有办法。第四、体制改革进展缓慢。目前中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虽然得到解决,但小一型水库管理矛盾多,水费收缴、水库负债等问题亟待关注解决。第五、水利工程立项艰难。水利项目申报前期费用大,专家评审、设计和相关费用动辄十多万,甚至几十万,水务部门负担较重,只能望洋兴叹。即使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批了个什么项目,也因配套资金难到位而实施艰难。
三、对策建议
如何增加农民收入一直都是被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农业本身应该给农民更多效益这一点不容忽视,农业自身应该有一个良好的生产能力,这才是农村、农民、农业发展的基础。而在提高农业的产出能力的所有因素当中,水无疑发挥着基础性的作用。我县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仍显滞后,远远跟不上快速发展的经济形势,水利基础设施投入与公路、电力等基础设施投入不相协调。要抓好新时期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要转变观念,确定水利公益性质。
我县是农业生产县,各级各部门应充分认识到“水利是农业的命脉”,水利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直接关系到社会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粮食安全甚至国家安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重要地位将愈加突出。必须确立水利事业公益性质,明确各级政府是水利建设事业的主体,必须有“为官一任、治水一方”的执政理念与追求,继续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水利的社会公共服务能力。
(二)要科学规划,明确水利发展目标。
要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结合我县整个水系现状,和农田水利“十一五”发展规划,要以规划为主线,并根据总体规划的要求,研究出台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意见。坚持突出重点、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先急后缓的原则,对现有小型水利设施,特别是坝塘、管网、渠道等基础性设施拟定出分期分批改造计划,力争5年内基本改变全县水利设施现状。
(三)要齐抓共管,形成水利建设热潮。
要加大水利建设力度,必须发挥各级政府主导作用,把水利建设纳入“为民办实事”工作体系,加大该项工作的行政推动力,齐抓共管,掀起水利建设热潮。建议今后几年县政府每年都明确提出“水利建设年”的战略口号,每年都确定一个水利建设或水利工程管理重点,提出具体实施目标,量化明细考核指标,抓一把手,由一把手亲自抓,形成水利建设合力。象抓任何一项“一票否决”工作一样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全面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部门分工负责制,对全县的重点工程实行县级领导挂点包干负责制,把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实行现场验收,量化计分,兑现奖补的办法,对各地的水利建设形成客观的评价体系。
(四)要健全机制,保证水利发展投入。
全面改变我县水利设施现状,必须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形成水利建设投入长期机制,从五个方面努力确保水利建设投入。一要争取项目支持。要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储备工作,县里要出台奖励办法鼓励积极争取项目,统筹项目规划,整合国土、财政、扶贫开发、农业、水利等部门项目资金,着力解决农村小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中资金不足的问题。二要加大财政投入。财政预算要逐年加大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投入,县人民政府要继续加大以奖代投力度,从粮食生产大县奖励资金中提取更高比例用于水利建设。每个乡镇要创新形式对水利建设实行以奖代投,充分调动群众建设水利的积极性。三要加强基金征管。加大水利建设基金、防洪保安基金征收力度,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严禁擅开口子、私批条子、乱打招呼挪用专项资金,确保资金真正用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上。四要完善“一事一议”。充分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把“一事一议”政策用足、用活、用好。要按照(国农改[2008]2号)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实施“一事一议”奖补办法,激发群众参与筹资投劳的热情。五要盘活现有资产。加快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通过承包、租赁、股份合作、拍卖等多种形式,鼓励农民、集体和社会民营资本参与农村水利设施建设投资,盘活现有水利工程资产存量。
(五)要积极稳妥,加快水管单位改革。
要确保中型水库公益类体制改革措施到位,纳入公共财政框架。通过严格的定编、定岗,建立能力素质强、技术水平高的精干管理队伍,推进水利工程管理的专业化、规范化和现代化。对小一型水库应列为准公益性水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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