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工作的发展过程共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试点探索阶段:1995年发布实施的《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浙政发〔1995〕4号)规定,从1995年起,由各级民政部门负责为非城镇户口的农村各类人员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根据《暂行办法》精神,我县出台了《关于建立云和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云政办〔1995〕16号)和《云和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试行)》(云政办〔1995〕21号),并于1995年4月在云和镇红光、沙溪两个村进行了试点。二是全面推广阶段:1996年底,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开始在全县铺开,覆盖了全县所有乡镇和行政村、11家福利企业及1个零散户。我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元,上不封顶(浙政发〔1995〕4号文件规定的月缴纳标准分为2、4、6、8、10、12、14、16、18、20元等十个档次);农保基金主要依靠银行定期存款实现保值增值,同时,根据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的调整情况来确定参保人员的养老金水平。三是整顿规范阶段:1998年,国务院将此项工作从民政部门划归劳动保障部门。1999年,受宏观经济影响,国务院要求停止接受新业务,对“农保”进行整顿规范。我县的农保工作以保持稳定为原则,做到“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基金不丢”,并于2003年9月把该项工作从县民政局下属的农保处整体划入县社保处管理,顺利完成了农保机构的职能划转。
2、工作现状
通过十多年的努力探索,我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目前已达到一定规模,在农村也有一定的影响面,但成效一般。到目前为止,全县共有14个乡镇、170个行政村、11家福利企业和1个零散户开展了农保工作,参保人数有18928人,参保率为20.77%;积累基金341.54万元,累计支付待遇1.49万元;在目前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286人中,享受待遇最少的每人每月只有0.21元,最多的每人每月也只有21.42元,月平均待遇为2.20元,月领取额在1元以下的有194人,20元以上的只有2人。由于缴费起点低、待遇标准低,目前我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没有新保及续保人员,实际上已处于停滞状态。为维护农保政策和业务的稳定性、连续性以及农村社会的稳定发展,我县农保工作处于不宣传、不发动,上门参保不中止的状态。
三、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一)现行农保制度的主要内容
我县现行农保制度的主要政策依据是1992年由民政部制订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和1995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的《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其主要政策内容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参保对象范围:60周岁以下农村户籍公民,包括务农务工经商人员及乡镇招聘干部、应征入伍青年、民办教师、医生和其他各业劳动者等。
2、资金筹集方式:坚持农民自我保障为主和自助与互济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含国家让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和储蓄积累式的办法进行筹集;最低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元。
3、资金积累方式:缴费建立个人账户,属于个人所有,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含国家让利)均记在个人名下。
4、待遇享受规定:我县参保人员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为60周岁,待遇标准按达到领取年龄时个人账户的积累总额确定,并根据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调整情况来确定参保人员的养老金水平。领取养老金的保证期为十年。
5、基金管理方式:基金以县为单位统筹,并按国家有关金融政策运营管理,主要依靠银行定期存款和购买国债的方式实现保值增值。
(二)现行制度设计存在的主要缺陷及分析
现行农保制度是在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规划制订的,符合当时国民经济状况和农村特点,也曾受到农民的普遍欢迎。但是,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和农民生活生产方式的转变,我县农保工作出现了因缺乏激励机制和扶持政策而“扩不出”、因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不相适应而“保不齐”、因制度衔接性差而“流不动”等问题。现行制度的缺陷主要体现在下列方面:
1、稳定性和适应性差。首先,我县现行的农保制度基本上是在民政部颁布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和省政府印发的《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基础上稍作修改形成的,因缺乏应有的法律效力而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导致本来就心存疑虑的农民更加不愿投保。其次,在城镇社会保险体系日趋完善的今天,将乡镇企业职工、私营企业主和雇员等有劳动关系的群体继续纳入现行农保制度有失公平性。第三,缴费机制设计时尽管考虑到了农民收入季节性和不稳定的特点,但是明显缺乏弹性。如按1995年我省暂行办法规定,按月缴费标准一直维持在6—20元之间,但十年前的缴费标准是无法适应如今经济环境的发展变化的。第四,现行的养老金计发系数按8.8%的利率测算,具有上世纪90年代初期中国经济高利率和高通胀的鲜明特征。但是随着国家连续降息,如此高的利率已经是“可望而不可及”了。
2、基金保值增值困难。《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规定,“基金以县为单位统一管理,主要以购买国家财政发行的高利率债券和存入银行实现保值增值。”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由于缺乏合适的投资渠道和投资人才,都是将基金存入银行进行管理。但是,由于银行利率不断下调(如一年期存款利率已从1995年的10.98%下调至现在的4.14%),再加上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农村养老保险基金要实现保值已经相当困难,更不用说增值。这就造成政府的包袱加重,出现了参保的人越多而国家赔得越多的尴尬局面。
3、保障功能弱。一方面,由于实行自愿投保,大多数人员采用一次性缴费方式,缴费总额普遍较低。同时,基金积累类似于银行存款,靠自我积累模式,而养老金待遇则仅靠自我缴费的个人账户积累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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