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等良好习惯的养成。祖辈抚养近70%以生活照顾为主,承担不了对孩子的品德培养、心理疏导和学习辅导的任务。
2、学校教育不利。外出务工人员将子女的教育寄希望于学校,但由于教师负责的学生多,教学任务重,与家长及监护人的沟通不够,很难为留守儿童提供个性化、针对性的教育,在心理上、学习上、生活上难以给留守儿童更多的关心和爱护。
3、社会关爱不够。农村社会教育资源相对缺乏,大多没有儿童娱乐场所,致使留守儿童业余生活单调无味。即便有娱乐场所的地方也没能有效管理,单纯追求经济效益。特别是大众传媒中渗入不少庸俗、色情等不健康的内容,对缺少亲情关爱、性格发展不健全的留守儿童极具腐蚀性和诱惑力,一些留守儿童沉迷其中难以自拔。
四、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社会宣传,营造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社会氛围
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围绕关爱留守儿童主题,积极宣传“儿童优先”、“为国教子、以德育人”等理念,加大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宣传留守儿童家长及监护人的职责任务,宣传家庭教育科学知识和方法,宣传留守儿童自立自强的典型事迹以及各地留守儿童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引导全社会广泛关注留守儿童,号召全社会为留守儿童办好事、办实事。
(二)强化政府统筹,充分发挥政府部门职能作用
一是将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作为解决“三农”问题和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政府为主导,动员社会力量,共同促进农村留守儿童生存状况的改善和发展。保证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有组织机构,有工作经费,有制度保证。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责,分工合作,推动工作持续、富有成效开展。建议将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农民工工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部门工作规划;将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与各级政府实施儿童发展规划结合起来,将农村留守儿童的各项权益保护列入规划的监测评估体系。
二是加快经济发展。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增加农民收入,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加速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制定优惠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多创造就业岗位,尽可能实现农村劳动力就近转移,从源头上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问题。
三是加大对农村教育投入,改善农村中小学寄宿条件。建议政府加大对农村中小学阶段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投资力度,建立起与义务教育阶段相配套的寄宿制学校。同时制定出台保证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各项政策和措施,使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能享受与城市孩子一样的教育资源,为留守儿童在父母身边生活创造便利条件。
(三)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把关爱留守儿童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留守流动儿童专题工作组成员单位切实履行职责。推动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的落实,完善各项政策措施;推动建立指导服务机构,促进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监护网络;扩大社会宣传,组织关爱行动,努力营造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二是充分发挥家庭监护作用。监护人一定要转变育人观念,在孩子的道德养成、行为习惯、人际交往、生活能力、知识学习等方面进行正面引导。打工父母要加强与子女的联系沟通,多向老师和监护人了解孩子在学校、家里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增进与孩子的亲情交流,关注孩子的心理变化;家长也可适当改变外出务工方式,夫妻两人尽量不要同时外出务工,一方就近在本地务工,让孩子感受到父母的关爱、家庭的温暖。相关部门要针对大部分监护人员文化程度和家教水平不高的问题,充分利用家长学校、妇女之家、留守儿童服务站、家教中心户、网络等活动阵地和媒介,加大对留守儿童监护人的教育培训力度,开展优秀家长教子经验交流等活动,使他们掌握教育和培养孩子的方法,提高监护能力和水平。
三是进一步完善学校教育管理。学校要建立完善留守儿童档案。班主任要做好摸底工作,将留守儿童在校的各方面表现记入档案,及时向监护人和外出务工家长通报留守儿童的成长情况,形成学校、家庭共同教育的合力。可在学校开设“二线一室”。即开通“亲情热线”,让外出务工家长定期与子女通电话;开通“师长热线”,让外出务工家长随时与班主任老师取得联系;设立“心理健康咨询室”,安排有经验的教师担任心理医生,及时帮助留守儿童解决心理上的困惑。
四是全社会要给留守儿童更多的关注。相关部门要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为农村留守儿童送温暖,帮助留守儿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要建立和完善留守儿童家长学校,为广大家长提供儿童道德培养、营养健康、体能训练、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指导和帮助。要结合当地实际,建立留守儿童服务站、“留守儿童之家”、“爱心超市”、“爱心书屋”等,为留守儿童提供精神、物质等方面的帮助。开展“代理家长”、爱心结对等有益于留守儿童身心健康的活动,与留守儿童定期面对面沟通,帮助他们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促进他们健康快乐成长。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监管整治,对游戏厅、网吧等场所进行严格管理,增加儿童文体娱乐设施,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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