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县乡镇民政办现状
从总体上看,近年来,在各乡镇党委、政府的重视下,我县乡镇民政工作得到一定加强,民政助理员队伍结构得到一定改善,基层民政干部的综合素质逐步提高。大部分民政助理员工作能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安心热爱本职工作,整个民政干部队伍基本稳定。但是,随着民政业务的深化发展,以及民政信息化建设的推进实施,面对民政工作量的不断增加,民政办规范化水平不对称,民政助理员人员数量不足、整体力量薄弱,与民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不适应等问题日益凸现。这些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将影响和制约整个民政事业的发展。从调查了解情况看,目前在乡镇民政办规范化建设方面主要存在以下情况:
(一)专职民政助理员配置不足,兼职情况比较突出。
一是民政办人员力量不足。全县现有人口49.1万,目前22个乡镇有民政助理员53人,其中:属专职的仅33名、兼职的20名;男性32人、女性21人;公务员有2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4人、事业编制27人、临时人员2人。在22个乡镇当中,只有1名助理员的乡镇有3个,分别是茶地、珊瑚、太拔;有2名助理员的乡镇有13个;有3名及以上助理员的乡镇有6个。二是兼职情况比较突出。民政助理员极大部分助理员都兼职乡镇残联等工作,并同时负责包村(居)等中心工作。专职民政干部缺口较大,个别乡镇民政助理员配备与人口规模不相称的矛盾十分突出。
(二)民政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出现“四偏”现象。
一是年龄偏大。由于长期以来对民政工作的职能、任务认识上存在误区,极大部分乡镇在配备民政助理员时,把那些退居二线的老同志充实到了民政工作岗位。locALHOST在目前在现有民政办工作人员53人中,30周岁以下的4名,占7.6%;30-40周岁的15名,占28.3%;40周岁以上34名,占64.1%。最大的已达58周岁。二是学历层次偏低。在民政助理员队伍中,工作前学历为中专以上的28人,占52.8%;工作前学历为大专以上的只有4人,仅占7.5%。部分干部经过党校、电大、网络教育后,目前初中及以下学历的7人,中专(含高中)学历的24人,大专学历的16人,大学本科学历的6人。三是新手偏多。民政助理员队伍不够稳定。工作时间长的均为一些年纪大的同志,调整岗位比较频繁,从事民政工作1年以内的有10名(其中4名刚上任民政办主任),2—3年的有7名,5年以上的有26名,最长时间23年。新接触民政的同志由于民政工作量大、业务性强,一时难于适应。四是民政院校或民政管理专业毕业的人员比例偏低。目前全县22个乡镇民政办工作人员中,仅有1人毕业于省民政学校,占总人数的1.9%,与当前民政工作要求的社会工作者比例相差较大。
(三)民政干部队伍的素质与民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
一是部分干部缺乏改革创新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
二、加强乡镇民政办规范化建设的建议和对策
针对目前我县乡镇民政办规范化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如下建议和对策:
(一)配足配强专职民政助理员队伍,逐步建立村级民政协理员制度。各乡镇根据人口规模和民政对象数量,配置3—5名专职民政助理员,建议按照人口数在2万人以下的乡(镇)配备专职民政干部2人以上,人口在2—5万的乡(镇)配备专职民政干部3人以上,兼职民政干部1人以上。人口超过5万以上的乡(镇)配备专职民政干部3人以上,兼职民政干部2人以上。每个乡镇民政助理员至少有1—2名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其他民政助理员应由全额拨款事业性质人员担任(为正式编制人员),在工资、奖金、福利和提拨任用等方面与乡(镇)其它相同身份的干部职工同等待遇。民政办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办公经费列入乡镇财政预算。要配齐专职人员,减少兼职。各乡镇要按照上述条件及时对本乡镇民政助理员进行调整,民政办主任调整时应报县民政局审核同意。今后,民政行政管理专业的大专以上毕业生,要优先招聘到乡镇民政办工作。各乡镇要充分考虑到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直接面对群众、政策法规知识和工作经验要求较高的实际情况,要选派热爱民政事业、政治业务素质好、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较强业务工作能力的同志担任民政办主任。民政工作人员中,至少有1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备大专以上文化,会熟练使用和操作计算机,以适应信息化、规范化的要求。民政助理员按规定要求配备到位后,要保持适当稳定,除提拔重用外,至少在3年内无特殊原因不作工作上的变动,以保证干部的稳定和业务的连续性。同时,探索建立村级民政协理员制度,延伸民政工作的着落点,提升基层民政办事效率,积极争取参照福建省现有“六大员”制度,由县级财政对村级民政协理员给予适当补助或列入财政转移支付范围。
(二)改善办公条件,确保工作经费。一是落实场所。乡镇要积极为民政办提供不少于面积4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主要满足办公、群众接待、档案资料存放的需要)。,并切实保障好乡镇民政办的工作经费。救灾物资储备仓库1间以上,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二是配备设施。为了保障民政工作的顺利开展,更好地为广大民政对象服务,适应工作规范化、信息化、高效化的要求,乡镇民政办应统一完善配齐和更新计算机、民政信息网络、电话、传真机、打印机、数码照相机、空调、铁制档案橱等办公必要设备,办公家具,要有一套接待群众来访或办理事务方便群众就座的沙发及其他用具,以全面适应群众办事需求、民政工作信息化办公及档案管理的要求。鉴于基层民政工作经常走村入户的特殊性,建议各乡镇为民政办配备1辆摩托车。规范化建设一次性投入由县、乡镇财政按按1:1比例统一分担解决。
(三)建立健全民政工作制度。按照政务公开和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有关要求,以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为出发点,应根据乡镇民政办主要职能,制定各项规范化制度,民政办工作职责、民政业务操作流程图、各项制度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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