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城市救助站管理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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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财产安全。对精神病人进行临时观察的隔离室要严格按照精神病人住院病房设计、使用,符合安全标准要求。 2.实现救助管理运转机制规范化。一是严格安检,加强管理。严格进站安检制度,杜绝危险品被带进站内。同时,加强安全巡视,加派人手,发现问题尽早控制,及时处理;加强入站甄别,利用公安户籍网和救助信息网进行人员信息比对,对于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坚决不救助,彻底消除跑站骗助人员的侥幸心理。二是增加工种,明确分工。对于持续增多的精神病人、痴呆傻人员、高龄老人、残疾受助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应当配备相应的专业护理人员,确保其在站的日常生活;对无理取闹、打砸抢夺、突发精神疾病人员,增加治安管理人手,巡逻管理,有效控制,必要时报送公安机关或转送医疗机构,保障其他受助人员和工作人员安全。三是多方协作,统筹安排。由于救助管理机构属于临时性救助机构,人员流动性大,不适合受助人员长期滞留,应当与福利机构加强沟通和协作,尽快将特殊受助人员送至福利机构救治。对于身患多种疾病的精神病人,建议卫生部门指定医院,建立综合救助病区,专门收治特殊受助人员。四是人性服务,专业救助。在救助管理机构规范社工服务,以“助人自助”理念,用接纳的态度和专业的方法,制定有针对性的方案,帮助受助未成年人走入正轨。加大对进站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力度,采用多媒体课堂普法、播放法制宣传片、翻阅法制书刊、聘请专家授课等方式,大力宣传法律知识,教育流浪未成年人用法律保护自己,遵纪守法,做一个守法的公民。 3.实现救助管理机构性质统一化。在救助管理机构成立的7年时间里,全国救助管理机构工作内容在国务院、民政部文件指导精神下是相同的,但是各地救助管理机构性质却由于不同地域环境和各地政府的工作方法不同产生了差异。有的城市救助管理机构是事业单位性质,有的城市是参照公务员管理性质,有的地方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是独立的机构,有的地方是与救助管理站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运转模式。全国救助管理机构联系密切,工作中要相互协作,共同做好受助人员的护送、返乡、帮教工作,不同的机构性质容易造成工作上的不便利,以及工作人员心态上的差异,不利于救助管理工作的良性发展。救助管理机构社会管理职能的充分发挥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弱势群体利益、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保障,因此,应逐步实现救助管理机构性质的统一化。 救助管理事业已从一个呱呱婴儿成长为一个小学生,在发展的道路上仍会遇到很多曲折和新的挑战,面对新情况和新问题,需要我们救助工作者从工作实际出发,考虑弱势群体的需求,不断积极探索,走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符合各地市情的道路,推动救助管理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取得新的进步,以此来助力民政,服务民生。 上一页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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