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大节日举办拜年会、元宵节猜灯谜、重阳登高等联欢、庆祝活动。此外,积极联系工疗加工活,拓展康复辅助项目,并通过各类途径将休养员手工作品进行义卖。四是设置特教课程,推进特殊教育工作。将休养员思想文化教育列入日常康复服务项目,开设教育培训课程,开展健康宣教,普及消防常识。同时,对精神残障儿童、青少年设置特教课程,开展集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为一体的特殊教育。五是完善保障机制,强化生活照料服务。重点抓好病员的膳食供应和饮食营养,聘请专业营养师调配花色品种和科学膳食,对糖尿病、痛风等疾病对象专门供应特殊饮食,每月给三无对象发放零用金,用于在阳光超市内购买零星食品。同时根据季节变化,及时添置和更换在院病员服装,做好冬季保暖和夏季防暑工作,确保病区空气流通、地面整洁,尽力保障好休养员的在院生活。
4、积极探索创新,打造苏精福特色业务工作模式。近年来,我们紧紧围绕服务和保障好收养收治对象这一中心任务,不断加大业务建设力度,拓展视野,创新思路,探索实施四大特色业务工作模式。一是住院患者的分类管理模式。通过实践,我们认识到一个病室的患者中,其病重、病情、病程等分别有明显的差异,对开展有计划、有步骤并带有群体性的康复医疗活动颇为不利。初,我院根据病人生活活动能力,躯体情况等将病人相对分类。这样就从客观上为分类管理创造了条件,继而对全院患者按康复需要对不同对象给予不同康复措施。分类管理既可以保证不同功能的康复医疗措施能顺利展开,又可使群体性的康复活动有一定的规律性而不零乱,取得事半功倍的疗效。二是模拟社区生活情境模式。本院住院病人中半数以上为慢性精神病人。长期的住院生活,使这类患者社会功能明显减退,“衰退”倾向日趋严重,为此,我们参照国内外的成功经验,在院内开设了诸如“休养员阳光超市”、“复康工作坊”,成立了“休养员阳光工作室”等一系列模拟社区和生活场景,以提高患者社交技能及加强社会适应能力,使患者体现到自身的价值。同时对室内外的墙面及活动场所、病室等环境进行精心设计和布置,努力营造充满人情味的、尽可能体现家庭式温馨的舒适环境。三是省内首个儿童青少年精神科。随着我院收治对象中流浪救助精神病人特别是儿童青少年精神病患者日渐增多,由于他们的医疗、护理、康复及教育具有特殊性,下半年,我院成立了省内首个儿童青少年精神科,致力于儿童自闭症、精神发育迟滞、学习困难、多动症、抽动症、注意、情绪、睡眠、进食障碍等儿童青少年常见精神、心理与行为问题的干预。同时还将逐步向社区拓展和延伸服务,为更多有需求的精障儿童及其家庭提供帮助。四是特色老年精神科。围绕老年科的业务工作,针对不同对象、不同需求,提供多元化、个性化的关怀服务。评估患者及家属的实际需要,重新进行功能定位,针对不同对象、不同需求,开展医疗(精神科治疗)、护理(生活护理、躯体护理、心理护理、自助、互助或介护等)、康复(肢体康复、心理康复等)或其他服务,侧重个性化,做好个案,为我院及苏州市老年精神科医疗工作提供一个理想的服务模式。
二、特殊人群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
作为一家民政精神病院,我院的建设和发展并非一帆风顺,可以说是逆水行舟,艰难行进。就我院近几年收治对象的现状和特点以及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挑战来看,目前的现状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收治对象的快速增加与医疗卫生资源相对缺乏之间的矛盾日渐突出。从我院及兄弟单位近年来的收治情况来看,无论是新入院病人数还是在院病人数均呈快速上升趋势,如我院在前,卫生行政部门核定的床位数为264张,但住院病人却经常性超过300人,在政府部门的支持下,我们的核定床位扩大到360张,但收治病人数增长更快,平均在院病人数达到382人,更达到414人。而医疗资源方面,无论是场地、设备还是人员都难以再有增加。
2、病人压床,床位周转缓慢。住院病员病情日趋慢性化,趋向退顿,加之家属和社会的原因,一旦入院,就较难出院(而本院与各区民政部门及家属鉴定的协议住院期为3个月,我院医生也经常性敦促监护人办理出院手续),以致长年滞留院内,长期占有床位,影响继续收治(每个区都有为数不少的慈善对象在排队等待)。这使得慈善床位的效率、作用未能最大化,对整个社会特困对象来说,也有失公平。
3、精神病患者并发传染病及严重躯体并发症时转诊治疗困难。长期住院精神病患者由于增龄、器官功能减退、长期接受药物治疗等原因,并发各种传染病及严重躯体并发症的情况日渐增多,同时由于社会目前普遍对于精神病患者存在一些偏见,一旦这些患者需要转诊时,卫生系统综合医院又面露难色,不愿接收,以致此类患者常常得不到及时救治。
4、社会接纳度低,家属、监护人配合不够。一方面与当前社会上普遍存在对于精神病患的认知、关注、关心不够有关,另一方面,这些患者的家属也多为弱势群体,客观上根本无力来关心患者,一旦将患者送来我院治疗后,则再也不闻不问,甚至当被告知患者并发严重躯体并发症或传染性疾病需转诊治疗时,也是不予关心,或是显得无可奈何,甚至表示让他(们)任其自然。
5、法律保障相对滞后。流浪精神病人是城市救助中的弱势人员,也是民政精神病院收治的主要对象之一,他们大多由于病史不详,或认知障碍,无法提供有效信息等,难以进行及时、正确的疾病诊断,从而无法确定是否住院监护。而国内目前尚缺相关法律规定,一旦日后家属起诉,院方利益将难以保障。如何做到救治过程中既保障救助对象的权益,又防范医疗纠纷、医疗缺陷和医疗事故的发生,给医院管理提出了新的课题,应引起有关人员的重视。
6、人才引进困难,技术力量薄弱。民政精神病院大多由于名称(多冠名精神病院、福利院等)、收治对象、医院条件、工资薪酬等原因,人才引进困难一直都是一个难题,即便勉强引进,往往也难以真正留住人才。相对于服务人员整体素质、业务技术力量与社会不断发展的服务需求带来压力和挑战,所有这些都使单位建设与社会快速发展需求不相协调,甚至对单位的正常运行带来困难,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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