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县一个农民35年的纯收入,这还没有考虑吃饭、穿衣、医疗、养老等费用。
我们于5月对我校学生也进行了调查。本次调查方法采用抽样问卷调查法。根据抽样调查方法中样本的确定和计算,调查对象主要为级、级同学,有少量级学生。调查抽取为大样本,样本数为1100.其中本科样本940,高职专科样本160.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1100份,基本涵盖了我校、级所有专业。问卷收回1034份,回收率为94%.参考学校所在地海南省政府有关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6元,加上40元的物价补贴,实际为196元。我们将贫困生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认定为200元/月。由此得出我校困难生比例为15.47%,其中特困生7.64%.我校现有在校生为11000人,按照这一比例测算,则困难生为1701人,其中特困生为840人。这两部分同学都需要学校的不同资助才能顺利完成学业。
三、治理对策思考
(一)构筑一个信心。学生收费工作是一定可以做好的,大可不必“谈费色变”。鉴于高校学生收费的重要性,学校必须解决收费问题。而且,与学生相较,毕竟学校处在一个比较有利的强势地位,应该可以解决好这个问题的。但是,要注意政策、法律界限和方式方法,合法、公允地解决。
(二)抓住两个关键。
1.依法治费是根本。学生收费工作政策性强,牵涉面广,情况复杂,影响很大,在各级政府关注、群众关心、舆论监督的情况下,稍有不慎,将对学校声誉引致非常不利的影响,也会严重干扰正常的收费工作,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害。因此,学校收费工作,必须确保运行在法制的轨道上,依法、有序进行,即必须依法治费。
2.领导挂帅是保证。学生收费工作不仅是高校中一项十分重要的财务管理工作,而且还涉及学生管理、思想政治工作、学籍管理、教务管理等事项,几乎涉及高校管理的方方面面,是全局性的工作。可以说,政策性强,集合度高。因而,学生收费工作需要学校领导挂帅,亲自抓,亲自管,才能把握政策,掌控大局,收到实效。
(三)树立三个观念。做好收费工作,高校中应树立三个观念,并转变目前普遍存在的两个思想观念:
1.“以人为本”。这句话是人本思想的体现。但要以正直的、善良的、遵纪守法的人为本,而不能以不守纪律、没有诚信的人为本。这样,才能建立一个公正合理的收费秩序,而不至于造成混乱。
2.“学生无小事”。这也是对的,但不是很全面。只强调了学生的权利,没有相应的义务;学校则承担没有范畴的无限责任,彼此责权不对等,这是不可思议的。完整的表述应是“学生无小事,但学生收费也是大事”。
3.部分学生不按规定缴费是对大多数按规定缴费学生的不公平。对困难学生可以进行资助、救济,但不能不收费。所有学生都按规定正常缴费,学校的办学条件才能不断得到改善,教职工待遇才能得到提高,从而鼓励和吸引优秀教师、名师用心从教,确保教学质量的不断提升,也才能让学生享受到真正优质的高等教育。
(四)实现“五个结合”。
1.将学生收费工作与强大的、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在欠费学生诚信意识不强的情况下,对其收费应当保持一定的压力和威慑力,否则,难以见效。但同时也要认识到,这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操作性极强的工作,需要与思想政治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这种思想政治工作既要有说服力,又有足够威力;既要深入细致、春风化雨,又要立场坚定、义正词严。要坚持思想教育与政策法规教育相结合,着重树立大学生缴费上学意识;开展贫困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鼓励贫困生通过课余劳动挣取学费;引导学生消费文化,避免学生把学费挪作他用。通过以上工作,使学生打消对抗心理,培养、强化缴费意识。
2.将学生收费工作与学籍管理结合起来。学生有了缴费意识,并成为自觉行为,还得有制度保证。制度是诱导、督促、约束学生及时、足额缴费的根本保障。对学生而言,最根本、最有效的制约就是学籍管理,要实现收费工作与学籍管理的紧密结合。如原则上必须先缴费后注册;对于经过批准,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的学生,要求其作出缴款计划,并及时催缴;对其中恶意欠费的学生,要加强监管,如允许其听课、参加考试,但所考课程不登记成绩、不记学分;对在下一学年注册之前尚未缴清本学年学费者,可责令其休学,待缴足费用后方准予复学;专科生(高职生)取消其专升本资格,不给予参加生产实习;本科生不给予参加生产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或毕业论文(设计)不给予参加论文答辩;不批准转专业申请;研究生不得参加中期考核;毕业班学生欠费的不予办理推荐就业手续,至离校时仍未缴清费用的,暂缓办理毕业证、学位证,并不予出具任何机关的证明材料,其毕业证号码不准登上教育网;等等。
3.将学生收费工作与对真正贫困学生的救济结合起来。应当清醒地看到,我们还有许多家庭贫困的大学生。政府和学校都要大力创造条件,确保家庭确实贫困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需要。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要积极筹措资金,落实政府教育投入的各项责任;并制定好政策,鼓励银行开展助学贷款,鼓励民间捐资投入教育。
学校要本着“以人为本”的思想,做好对贫困大学生的救济工作。要深入学生群体,切实掌握、了解学生实际情况,尤其是做好对贫困大学生的调查摸底和筛选甄别工作。学校要按期从学费收入中按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助学金,通过综合运用“奖、勤、助、补、贷”等手段,对优秀的贫困大学生进行资助,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学校不仅要注重从物质上帮助贫困生,还要注意从心理上关心爱护贫困生。针对学生由经济困难导致的精神困惑和学习困扰,学校要努力做到经济解困和心理解困并举,在岗位设置、指导老师教育引导等方面精心安排,使这些学生在工作中增长才干和自信,帮助他们摆脱自卑、孤僻、悲观等负面心理倾向,使得贫困生能够积极调整心态,认识到贫困也是一种“财富”,并不意味着低人一等,贫困生更应该奋发上进、完善自我,去坦然面对困难,勇于战胜困难。只有这样,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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