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把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强化对本系统的监管和指导,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深化政风行风热线建设,加强对行风热线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创新形式、拓宽渠道,进一步完善声、屏、报、网等多媒体互相配合的联动机制。要认真落实《**省“政行风行热线”管理办法(试行)》和“政风行风热线”市直部门联络员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制定我市政风行风热线工作规范,并建立上线、受理投诉、解决问题的配套机制,促进政风行风热线提高质量、规范运作、群众满意。
各级各部门可根据本地区、本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认真落实市纠风办《关于做好纠风工作信息上报工作的通知》(2008年5月15日)精神,积极向《**监察》、《**纠风工作简报》上报信息。
二、工作要求
2009年全市纠风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强有力措施,狠抓落实,保证全年纠风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一)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制。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纠风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政府和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本级政府和本部门的纠风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行领导责任。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范围,列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积极协调有关方面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各级纠风工作机构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
(二)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要把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作为推动纠风工作的两个重要手段,贯穿全年工作始终。重点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各项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投诉,着力解决“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问题,确保政令畅通。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事)件,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充分发挥查处一件、教育一片的作用。要通过查处案件,达到加强监管、堵塞漏洞、完善机制、教育警示的目的。
(三)要加强调查研究,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各级各部门要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把握规律性,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大胆探索,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办法开展纠风工作,不断铲除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努力从源头上防治各种不正之风。
(四)要加强纠风队伍建设,提高纠风工作水平。各级纠风办要加强队伍建设,要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敢于坚持原则、勇于开拓创新的干部来承担纠风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纠风干部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组织协调、综合指导、查办案件和工作创新的能力,把纠风干部队伍建设成为一支“风正,为廉,行勤”的过硬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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