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都有防火标语,全县防火标语宣传氛围极其浓厚。七是广播宣传。为宣传新《森林防火条例》和《郴州市野外火源管理规定》,县防火办重新录制森林防火宣传磁带100块和vcd碟30块发放到各乡镇、村组。八是《通告》宣传。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印制《通告》4000张,乡镇翻录和自行印发《通告》1万多份,每个自然村1份,重点防火自然村或人口1000人以上的大村则达到3份以上,确保《通告》深入人心。
(三)严管野外火源,保持高压管理态势。一是发布禁火《通告》。2月24日,县人民政府以嘉政通〔2009〕3号文件印发了《嘉禾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森林防火戒严期有关工作的通告》,确定2月24日至4月30日为森林防火戒严期,全县所有林区及林缘50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二是加大特殊群体管护责任。对痴呆傻和精神病人进行逐一登记造册,建立专门台账,与其法定监护人签订《森林防火监护责任书》,并分别明确一名村组干部或党员作为跟踪监护人,凡系该特殊群体引发的森林火灾,一律由监护人承担,跟踪监护人负连带责任。对在校未成年学生则由班主任负责监管。三是突出加强林场、风景区、墓群集中区等重点区域的火源管理。南岭林场通过与周边乡镇村组签订《联防协议书》、召开森林防火座谈会等形式抓好火源管理工作,共同防范和扑救森林火灾。县林业局在清明前对我县“两园一寺”(烈士公园、东塔公园、普照济寺)开展了“三清”工作,即清杂草,清枯死枝丫,清坟墓。此次“三清”工作,共出动劳力410个,开设15米宽隔离带7公里,清除枯死枝丫30吨,清扫坟墓86座,有效确保了我县城区重点风景区清明期间的安全。四是强化火源巡查责任。
各乡镇都成立了20-30名的森林防火巡逻队,防火巡查实行定人、定村、定山、定责任“四定”制,确保火源巡查不走过场。哪块山头或或哪片责任区因违规用火行为未及时得到发现或制止而发生森林火灾的,要追究相应责任人和责任领导的责任。五是加大造林炼山审批力度。为防止造林炼山和林缘可燃物烧除出现“跑火现象”,我们实行了造林炼山风险金制度,如果出现“跑火”,风险金则作为罚金进行处理。对于炼山超过150亩的山场,县林业局专业扑火队会到现场督火。六是加大违规用火查处力度。县林业局每天安排一组由4人组成的巡查队,由领导带队,深入山头地块和重点防火单位进行巡查,巡查中做到有烟就查,有火就灭。一个多月来,县林业局处置违规用火12起,罚款4600元,责令张贴《检讨书》2000份。对违规用火的每起处理情况都及时进行了电视曝光,确保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作用。七是严厉打击火灾肇事者。我县各有关部门按照事故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处理不到位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汲取不放过的原则,从重从快打击火灾肇事者。对于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应强烈的森林火灾,森林公安特别加大了破案力度。南岭林场2·12森林火灾,犯罪嫌疑人畏罪潜逃,为把犯罪嫌疑人早日抓捕归案,森林公安采取了多项侦查手段,发布网上追逃令,印发《悬赏通告》,《悬赏通告》并在电视上连续播出两个月,终于在案发后63天把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盘江乡宅候村2.14森林火灾,为找到突破口,森林公安在宅候村附近的几个小组设立了3个“举报箱”,以方便群众提供有价值的线索,在盘江乡政府和宅候村的积极支持下,森林公安在10个工作日终将此案告获。
(四)严格工作督查,确保各项措施到位。在今年森林防火工作中,森林防火督查始终贯穿于所有工作中。按照市级要求,我县成立了森林防火督查组。督查组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县纪委、县林业局和县电视台3个单位参加,督查时间从2月16日起,持续到4月底,督查的重点是“九查”,即:查组织机构是否健全,查防火巡逻队是否履职,查防火宣传是否深入人心,查野外用火监管是否得力,查森林火灾隐患是否杜绝,查应急分队能否正常发挥作用,查扑火工具是否备足,查防火值班是否正常,查责任制是否落实。督查工作以来,督查组共明查暗访26次,双休查岗3次,电话查岗4次,发现违规用火现象26处,要求乡镇写出书面说明6次,下发“县委交办函”9份,提出整改意见32条,问责乡镇4个。通过督查,有力地促进了乡镇林场森林防火各项措施的落实。与之同时,县林业局内部成立了四个防火督导小组,每组由1名局领导、1名公安人员和1名防火办工作人员组成。督导工作实行轮班制,每天都有一组人员深入乡镇督查和指导基层防火工作,主要是“四查”,查防火值班领导是否在岗,查防火宣传车是否在宣传,查火源巡逻队是否在履职,查“四包”责任制是否得到落实。对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导小组都及时记录在案,并通报乡镇,其结果列入年终考核成绩。
(五)狠抓应急准备,提升科学处置水平。一抓值班备勤。今年县林局充实了值班力量,增加了一名值班人员。并规定,对发生较大或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必须两名值班人员同时值班。对于出现缺岗或漏接电话的现象,一经查实,从严查处。对于乡镇值班,县防火办每天都会不定时电话查岗,确保全县防火政令、信息畅通。二抓队伍建设。为使扑救森林火灾专业化,落实省市要求的“三禁止”,我县加强了专业和半专业队伍建设,全县成立了17支半专业扑火队和两支专业扑火队。每个乡镇依据辖区森林面积情况,都成立了一支10-20人不等的森林扑火半专业队,森林扑火半专业队人员和车辆都保持相对稳定。这项内容是乡镇森林防火工作考核的一项硬指标,对未按要求建立半专业扑火队的,森林防火工作年底考核为不合格。县林业局、县南岭林场在原来专业扑火队的基础上,都增加了专业扑火人员。天晴间,队员食宿相对集中,确保一有火情,能快速反应,速战速决,实现打早、打小、打了。三抓物资储备。针对扑救南岭林场大火,扑火工具消耗大的实际情况,我县及时添置了扑火工具。当前县级储存二号扑火工具有300把,砍刀100把,风力灭火机16台。同时各乡镇林场按照市县要求,都配备了可供50人扑火的工具,重点林区乡镇购买了风力灭火机。
二春季森林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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