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安全保卫任务。一是十七大消防保卫宣传工作开展有声有色。大队把经常性宣传和集中性宣传、法制宣传和消防常识普及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体现在:(1)通过监督检查、夜查等向重点单位、易然易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等派发防火宣传单5000份,对支队配送的千副消防扑克牌免费向社区、工厂、酒店、棋牌室等企事业单位和娱乐场所、三小场所的群众广泛赠发;(2)在城区主要街道挂起了92条消防标语横幅;(3)借助台山电视台、江门日报等媒体宣传。(4)加强部队内部宣传教育,通过黑板报、宣传栏、横幅等媒介,打造强大的宣传阵地,为做好国庆期间的保卫工作提供了思想动力。二是积极开展国庆和党的十七大期间消防安全大检查。(1)自9月30日起,台山消防大队联合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三个检查小组重点对商场、网吧、酒吧、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辖区重点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据统计,10月1日至7日,共派检查组17组次,计47人次,检查单位54家,发现火灾隐患47处,当场整改33处,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6份,并通过电视媒体进行了曝光,积极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舆论氛围。(2)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夜查行动。为全面贯彻部局和总队“8.16”电视电话
(二)促使大队在转变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机制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提升机关服务基层的水平和质量上迈出了很大的步伐,“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行业作风深得民心。
1、建章立制,从严执法。为了让社会更了解、理解和监督,为了让消防监督员对职责更能牢记于心,台山大队服务窗口按上墙内容的样式统一制作上墙的内容、标识和服务程序,认真落实省消防总队提出的各项服务承诺,同时台山大队还建立了《执法责任制度》、《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执法公开制度》。通过建章立制,消防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有了较大的提高,今年共受理消防业务710宗;重点单位抽样检查120个,检查其他单位2005个,调查统计公众聚集场所831家,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47份,《复查意见书》163份;发现并整改火险隐患3033处,对36个违反消防法规的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通过严格执法,深入开展消防监督工作,有效地遏制了重特大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2、加强宣传,提高意识。今年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施内容,集中开展消防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和重点岗位操作人员及其他特殊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切实提高社会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为充分把宣传面铺开,大队还积极与江门日报、台山电视台、广播等单位进行联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社会覆盖面广的优势,对今年xx市开展的消防宣传工作进行跟踪报道。今年举办各类消防知识培训班30期,受训人员6510人次,开展消防咨询2次,开放消防站17次,接待群众8550人。
3、勤政为民,营造行风。一是进一步落实警务规范化工作,简化消防办事程序,审核关口前移,缩短审批工作时限(建筑工程消防审核:一般工程项目由10日减至5日,重大工程项目由20日减至10日,需组织专家论证的工程由30日减至20日,缩减期限签发《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提高办事效率,努力实现消防监督方式的全新变革,为地方经济建设发展提高优质的服务。二是加强消防业务受理窗口建设。统一了上墙公开内容,能坚持消防业务统一集中受理制度和统一办事回执等制度,坚持每天公布业务办理结果并上传总队消防信息网。同时加强群众信访工作,落实受理、督办、查处、回复制度,做到查有结果,回复有渠道。三是继续抓好了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消防监督人员下企事业单位检查防火工作每周不少于三天,不定期对重点消防保卫单位进行防火监督检查。进行防火检查时能着制式警服,佩戴上岗证。
台山大队消防监督人员能不利用建筑工程审批权、消防监督检查权、消费产品检测审批权,火灾事故处理权营私舞弊,索贿受贿、吃拿卡要、乱拿赞助、互摊派;不强买强卖消防器材,不指定消防工程施工单位。四是设立了群众来访接待室和举报电话:(0750)5612441、5610119。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大队要求全体消防监督员在日常监督工作中必须强化“六个意识”即:诚信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阳光意识、法治意识和创新意识,在消防监督执法中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对法律负责、对自己负责,坚持快事快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从而使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真正落实到日常工作中,落实到亲民、爱民、利民、便民的实践中。并坚决执行各类条令条例,开展廉政建设。在日常工作中大队充分利用条令条例学习时间,加强对全队执法人员条令条例的学习,严格执行部队各项纪律和公安部“五条禁令”“六个严禁”,让大队消防监督队伍受到约束,坚决禁止在工作中的不法行为,杜绝了吃、拿、卡、要的不良现象,进而受到社会的好评,也保证了大队全年零投诉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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