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个,涉及金额342.68万元,规避招标问题1个,涉及金额23.65万元;滞留青苗、拆迁补偿款问题2个,涉及金额24.155万元。
(二)重点抽查到位。人员配备到位。抽调区农发改、评审中心、经建股、监督股等业务骨干分为二个组,分赴灵川、东海、常太等镇对8个土地整理、治理项目进行重点抽查。一是检前准备到位。详细制订重点检查工作方案,设置《城厢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检查手册》、《城厢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抽查情况〈土地整理及治理项目〉记录表》,并对参检人员进行检前集中培训,让参检人员进一步掌握重点检查的业务技能、时间步骤、重点内容、纪律要求,确保重点抽查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二是问题查找到位。采取以实地勘察为主,材料账簿检查为辅的重点抽查方式。重点检查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的管理、物资采购和资金管理等情况。全区共抽查8个土地整理及治理项目,抽查面达100%。查出问题5个,其中履约保证金不到位问题1个,涉及金额8.09万元,低价风险金上缴不足问题2个,涉及金额104.92万元,合同书未及时签订问题1个,涉及金额80.87万元,群众投工投劳工程量不足问题1个,涉及资金90万元。
(三)整改落实到位。落实责任到位。及时梳理汇总自查及重点检查问题,把整改责任分解到项目单位、监管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并要求责任单位每周上报整改进度。一是边查边纠到位。针对自查过程中涉及工程变更5个问题,按照莆政综[]115号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规定,报省农发办和区政府办理变更批复,相关文件均已下达,对规避超标的1个问题,已重新招标。二是整改督促到位。对自查自纠及重点检查中问题整改进度较慢的,通过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要求能整改的问题必须在2010年4月5日前整改到位,无法整改的应把原因说明清楚,截止日前,已督促自身整改到位4个,通过下达《处理决定书》责令整改问题2个,收缴滞留资金24.155万元,尚有无法整改的群众投工投劳工程量不足问题1个,将上报区治理办进行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监管职责到位。一是进一步加强项目库管理。各拆迁指挥部、园区管委会及相关项目建设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确定重点建设导向,具体上报建设项目,由区财政局审核后,报区长审批,纳入今年工程建设项目库管理,未经区长审批承建的项目,区财政局一律不予拨付资金。二是进一步加强资金拨付审核。在项目资金拨付时,区财政局做到“三审查”:即审查项目施工合同书和拨款资料是否符合要求;审查资金拨付是否有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程款支付证明书,支付证明书上是否有项目建设单位和主管单位的审核意见;审查支付的原始凭证是否符合规定,支付工程款的发票,是不是我区税务部门开出的“建筑安装统一发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和国家税款及时入库。2010年1-8月份,共退回不合理支出21笔,金额56.46万元。三是加强工程建设支付程序管理。自2010年4月起,对纳入财政国库改革单位工程建设财政性资金支出(采购设备、建筑安装工程、工程监理和设计等工程支出)实行国库或财政专户统一支付(莆城财[2010]55号),提高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资金使用效益,杜绝工程建设项目资金转移、挪用、截留。截止日前全区国库统一支付15笔176.55万元,专户支付20笔248万元。四是财政评审制度进一步完善。修订出台了《莆田市城厢区财政性资金投(融)资项目对外委托管理办法》(莆城政[]245号),进一步加强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决(结)算审查工作。截至九月底,我区共评审工程项目117个,送审总额达103066万元,审定额100324万元,净核减2742万元,平均核减率2.66%。其中:预算项目送审额93237万元,审定额90904万元,净核减2333万元,核减率2.5%;结算项目送审额9829万元,审定额9420万元,净核减额409万元,核减率4.16%。
三、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一)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扩大覆盖面。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宣传力度,提升住房公积金社会影响力;要实行分类指导,运用针对性措施,积极配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引导非公单位建立住房积金制度,深化住房公积金建缴工作;要建立协同合作机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合力推进扩面工作。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大住房公积金归集力度,扎实推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要分解扩面工作任务,实行目标责任考评机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加强监督检查,促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的落实。
(二)进一步规范缴存比例。严格按照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1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及“限高保低”标准的通知》(莆房金管〔2010〕34号),核查单位全额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缴存比例,防止单位擅自提高缴存比例;督促差额或自收自支单位、国有企业按照规定比例进行缴存,保护干部职工合法权益。在核实过程中,发现全额事业单位均能按照规定比例进行缴存,大部分自收自支单位由于受收入的影响未能按低于全市公积金缴存比例或没有缴存。
(三)确保缴存资金到位。督促各镇(街道)、各相关单位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镇(街道)、区直单位资金到位情况进行督查,对资金不及时到位的部门和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确保全额及时缴交公积金。
四、深入学习,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传达区委反腐办关于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和节约工作的通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分析会议精神,组织科级干部网上知识测试,通过学习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提高自身拒腐防变能力。积极开展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全力打造中心城区核心区和争先创优学习活动,认真解决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以及勤政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周一集体学习制度,还要求每个人轮流讲课、专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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