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普法形式多元性和创新性不足
我局采用的普法形式多种多样,既有自学和集中学习以及邀请法学专家专题授课等传统形式,也有开设普法网络专栏的现代化方式,为广大干部群众提供了较好的信息共享媒介和学习交流平台,但随着信息科技日新月异的快速发展,微博、微信已成为现今联络交流的重要手段。我局在结合、运用此种新型信息交流形式推进普法工作上的不足,影响了普法工作开展的广度以及普法信息传播的及时性。
(三)普法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完善
我局一些部门和单位存在普法工作人员缺、设备差、经费少,基层普法统筹协调较难,部门共同参与积极性不高,未能将普法工作深入推进。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今后的“六五”普法工作中,我们将按照“围绕主题,突出重点,紧贴实际,多措并举”的工作思路,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围绕主题,继续深化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
一是进一步加强法治理念教育。要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和宣传册以及召开专题会议等宣传教育方式,以服务水利改革发展为主题,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引导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依法治水、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法治理念。增强水行政主管机关自觉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确保法治理念的牢固树立。二是突出抓好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坚持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通过广播、电视以及新闻报道等媒介,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基本精神,国家根本政治制度以及基本经济制度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不断增强广大群众学宪遵宪的积极性,培树他们爱国意识、公民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进一步加大对《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及《南宁市河道与堤防建设管理条例》、《南宁市河道管理办法》等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继续抓好中央关于水利工作一系列重要精神、决策和规定的学习宣传。继续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以及自治区《关于实现水利改革发展新跨越的决定》要求;深入学习《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和水功能区管理的各项规定,宣传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
(二)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深入推进水利普法
一是围绕“大力加强农田水利,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宣传主题,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契机,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水利法制宣传实践活动,不断增强全市人民水忧患意识,促进市民确立良好的节水、护水和用水观念。二是重点抓好普法对象的培训学习。继续加大水利系统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培训力度,并完善各级学习培训制度。通过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进行系统地学习培训,促使他们熟练掌握和正确运用水行政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开展水利专题法制讲座和水利法律知识竞赛,不断检验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能力。三是继续积极组织开展“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的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活动要以水行政法律为重点,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标,针对性开展。
(三)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为水利普法提供基本保障
一是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设立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场所;建立拥有一定数量的法律书籍阅览室,供干部职工学习参阅;开辟学习园地、设置学习公开栏,学习交流经验体会,公布学习信息和成绩。二是丰富和创新水利普法载体。要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利用单位网站、微博、微信等现代化传媒手段,开辟学法专栏,进行法制宣传。通过开展法制书画比赛等群众性文化活动,潜移默化地提高群众法律意识,把普法工作推向深入。三是建立普法示范机制。在全市范围内有针对性地选择部分单位作为普法工作示范点;广泛培育先进典型,挖掘典型事例,积极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各示范点要不断深入研究水利法制宣传教育规律,努力探索加强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并建立完善信息报送制度,进行经验交流,为推进水利普法工作提供机制保障。
南宁市水利局
2013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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