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县政府法制机构是县政府贯彻《决定》的具体的组织者、推动者。我们将根据依法行政工作的需要,建立健全机构,合理配备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充分发挥他们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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