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我县的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有主观上的原因,也有客观上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是县级补贴及农民缴费能力低。我县是一个农业大县,但恢复县制较晚,工业发展滞落,财政收入困难。目前,仍是一个“吃饭”的财政,财政收入还不够维持本级政府的正常运转,还要东讨西借,如果每年再拿出近千万元的农业保险配套资金,县级财政已经是不堪重负,无力承担。同时,农民在备春耕后,大部分资金都用于农业生产投入了,手里已经没有太多的余钱,导致缴纳保费困难和缴费不及时。
二是农民保险意识差,参保积极性不高。一方面,老百姓有句话:千变万变,不离县。为啥呢?扶余县旱涝保收呀!这也是开展农业保险工作的一个难题。也就是说,扶余县雨水调和,从历史上的看,县丰年多,灾年少,所以农民参保的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有些农民认为现在粮食直补和良种补贴都是直接给农民发钱,而农业保险说是惠农政策,却要农民先交上20%的保费,有些不理解。有些农民始终
认为农业保险也是保险,认为是一种商业行为,有些群众错误地认为乡镇干部在替保险公司工作,降低干部在农民心中的威信。
三是降低农业保险经费比例,挫伤干部工作积极性。县级各级干部在落实农业保险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我们全县共有180多农经干部,40多名乡镇领导,2000多名村干部,10多名农业专家,都直接工作在农业保险第一线。从保险的动员,保费的收取,保单的填报,灾情的上报,实地堪查,农业保险赔付资金核定、发放,农业保险上访问题的调处等工作,这些干部为保险工作做出了卓著的贡献,在2007年按总额的5%拨会经费。而2008年,降到了“按总额的3%拨会经费”,这样导致我们工作经费严重不足,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基层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四是实际运行与监管的冲突。农业保险是惠农政策,不同于其它保险。在政府主导、推动农业保险过程中,受保险法规约束过多,不利于工作开展。政策性保险不同于其他的商业性保险,完全按照商险的运行模式去做,很难实现,政策性保险应该有自己独具特色的开办模式及操作规则,处理好运行与监管之间的冲突。
五是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够。国家农业保险补贴政策每年都在调整,一年一样,并且出台时间较晚,导致承保期工作异常紧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保险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建议
针对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降低县级补贴及农民自交保费比例。中央和省已经考虑了县级财政的困难,降低了县能配套资金的比例,可是15%的配套资金,对于捉襟见肘的扶余县财政来说,也是一个不小的比例。农民自交保费能否降低或不收。既然是惠农政策,能不能象粮食直补或良种补贴那样,一分不收,把好处都直接给农民。建议把农民自交比例调到5%左右,能更好地调动农民的参保积极性。
二是农业保险由农民自愿向准强制方向转变。建议国家将农业保险与其他惠农政策相结合,制度出台农业保险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农业保险发展,实现农业保险由农民自愿向依法准强制参保的转变,
三是适当提高农业保险工作经费。建议适当提高农业保险经费比例,以缓解基层农业保险工作经费不足的矛盾,以此来调动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
四是增加农业保补贴品种,增强惠农能力。建议国家将蔬菜、瓜果、畜禽养殖等特色农业生产纳入农业保险范围,扩大保险惠农的幅射面和普及率。让更多的农民享受到农业保险所带来的实惠
以上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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