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监督、不会监督、不敢监督、不能监督的问题。五是有些单位在民主管理、作风建设以及“两委”班子团结等方面还有欠缺。
这些问题有待于我们今后去探索、改变。
今后的打算:
我们充分认识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是推动农村基层廉政建设及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前提,我们将以贯彻落实县第十一届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为目标,认真
总结经验、改进不足、突出特点、理清思路,充分发挥纪检工作在加强党的建设中的作用,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一是加大17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深刻领会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与深入推进党内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的紧密联系,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建设在党的建设中的保障作用,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建设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中的推动作用。二是加大“三法规意见”的学习宣传力度(《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关于党委(党组)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若干意见》)。努力扩大教育的覆盖面,通过创新形式增强教育的灵活性,加大对广大群众的宣传教育。三是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讲廉政党课制度,各支部负责人每年必须上二堂廉政党课,各党政领导每年必须在分管范围内主持四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二、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建设。一是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好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四个问题专项工作落实,使之经常化、制度化。二是加大对《关于党委(党组)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若干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制订重点监督的实施办法,每年组织一次对落实《意见》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支部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发扬党内民主决策情况、落实“三重一大”事项情况,同时制定具体措施对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实行重点监督,重点是对各村(场)、站所负责人的监督。三是实行离岗审计制度,重点是对各村(场)站所负责人离岗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同时将廉政情况向乡党委、纪委报告制度。
三、进一步加大查办违规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一是抓好信访举报工作,严格落实信访首接负责制和初核责任追究制,重点关注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组织开展好领导约访、干部下访和矛盾排查化解活动。二是明确查处重点:①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四个问题方面的案件;②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③工程领域突出问题的案件;④小型工作建设项目招投标方面问题;⑤违反《关于党委(党组)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若干意见》方面的形为。三是严肃查处,维护党纪法规的严肃性。四是提高办案质量。
四、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一是加大对中央扩内需项目建设及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二是加强乡公共资源交易的执行与监管。三是加大对便民惠民服务中心开展工作的监督检查。四是继续加大小金库、医药购销及服务中存在问题的监督检查。五是加大机效能建设的督查。
五、进一步加大对村级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力度。一是进一步健全农村基层权力规范运行体系,特别是推进五项监督制度,即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制度;农村集体资产、资金管理制度;乡镇干部定期接访和入户听诉制度;村干部勤廉双述、质询、民主评议制度;村民理事、监事会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民主决策制度。二是加大对村(场)、站所事务、财务的监管,每年组织一次专门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严格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要追究相关人的责任。三是进一步规范村官述职述廉活动。四是开展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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