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市局在这里召开全市工商系统农资规范经营示范店建设现场会,这不仅是对xx工商所农资规范经营示范店建设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我局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的肯定。在此,请允许我代表分局全体人员,向百忙中到会指导的市局领导,向参会的兄弟县分局的领导、同志们致以诚挚的谢意和衷心的感谢。根据大会安排,我简要总结汇报一下xx分局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局认真按照省、市工商局工作部署,坚持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服务农民群众、服务农村发展,进一步强化了“红盾护农”工作力度,以创建农资规范经营示范店为抓手,全面提升农资市场执法监管水平,认真落实各项护农措施,重点加强对种子、肥料、农药、农机器械及零配件四类农资商品的有效监管,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辖区农资监管特点和主要成效
我局所辖区域主要是农业区,耕地面积*万亩,林地*万亩,种子用量*万吨,化肥*万吨,农药*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24家。其中,xx镇大力发展蔬菜大棚,为新区提供大量新鲜的瓜果蔬菜,被誉为新区的菜篮子和果盘子。
今年以来,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检查农资经营单位户次;受理农资商品消费投诉起,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万元;立案查处件,查获农资商品价值万元,罚没款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我局一直把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维护农资流通秩序、保护农民利益作为工商机关服务
(四)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农资市场监管
针对目前农资经营索证索票和“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在运作中的实际状况,我局进行了认真调查研究,调查了广大执法人员的监管工作,召开了农资经营户座谈会,走访辖区农资经营户并进行了详细交流和座谈,访问了部分农民消费者,座谈和访问中发现农资经营的一个显著特点:辖区内经营农资的经营户多为本市几个在的代理商(也称部经销)的零售商,零售商销售的农资一般是从大的代理商那里进货,大的代理商则直接从厂家进货。lOCALHoSt鉴于以上农资经营的特点,我们借鉴食品流通环节监管方式从今年在钜桥镇开展了化肥备案和化肥销售清单制度试点工作。具体方法如下:
推行农资经营备案制度必须把握好五个环节:即是第一关代理进货环节。1、经营农资的代理商向首次供货的供货商应索取对方加盖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肥料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商标注册证、质量检验证等复印件每年索要一次:2、代理商按经营农资批次向供货商索要进货发票和质检报告。这个环节和代理商的索证、索票环节是一样的。
第二环节代理商到工商局进行备案。1、代理商携带向供货商索要的证件到工商局进行备案:2、工商局核实后,向代理商发放农资商品备案表:3、代理商按批次向工商局提交商品质检报告:4、代理商从工商局领取肥料备案清单:5、代理商备案后填写进货台帐,并将进货发票粘贴于进货台帐背面。这个环节中代理商提交了商品质检报告并填写了进货台帐,代理领取的农资商品备案表实际上就是零售商索证所需要的材料,“肥料备案清单也就是代理商的销货凭证。也是零售商的进货凭证。
第三个环节代理商向零售商供货。代理商向符合条件的零售商供货时,我们要求代理商不得向无肥料经营资格的单位供货,这样从源头上把握了农资产品“质量追溯”制度的落实。
第四个环节零售商进货。1、我们要求零售商不得从无经营肥料资格的单位进货,零售商索取上述农资商品备案表复印件和肥料备案清单;2、零售商凭“肥料备案清单”建立进货台帐,在进货台帐背面粘帖“备案清单”票帐相符。在这个环节与“两帐两票一卡一书”的相对应环节相比,零售商从实行“备案清单”管理的代理商进货的,不需要索取供货商的加盖印章的营业执照、登记证、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了这样简化了索证索票手续。
第五个环节加强零售商的管理。零售商向农户销售肥料时要建立销售台帐,向消费者出具销货发票和质量信用卡。我局先后召开多次工商所长会,积极推行农资商品监管备案工作,加大对农资经营户的监管力度,并绘制肥料销售备案流程图,对每个环节都进行了详细讲解,使经营者和消费者对化肥流通流程一目了然,版面上印制了“农资商品质量责任书”加强了消费者对经营户的监督。同时要求农资经营户按批次将农资商品备案表粘贴在版面上,便于消费者识别商品来源和渠道。实行这个制度以来大控制住了进货渠道,确保了农资产品的质量,减少了非正规渠道肥料注入市场,从源头上遏制了销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行为,促进了农资市场监管商品可追塑机制的建立,监管成效初显。
(五)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执法合力
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事关农业生产和农村稳定,必须多部门、多方位形成合力才能确保监管到位。因此,我局采取以下几种形式开展农资市场监管,一是积极争取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主动与农业、农机、质监、公安等职能部门的配合和联合执法,运用联合检查、重点检查和巡回检查等形式,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结合实际实行分片、分段责任制将农资市场监管纳入片段管理,明确监管职责和任务,量化工作指标,实行绩效考评,使所、片监管员切实担负起辖区农资市场监管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三是及时传递信息,强化舆论宣传。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广播、街头咨询、知识竞赛等媒体或形式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打假维权知识进行宣传,适时对典型案件进行曝光,震慑不法分子,扩大红盾护农的社会影响。做到电视有镜头、广播有声音、报刊有文字,在全社会形成农资市场打假维权的浓厚氛围和良好的执法环境,在一定程度上震慑了不法分子,减少了坑农事件,维护了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经过努力,我局农资市场监管取得了一定成效。经营户管理规范了,违规违法事件少了,农民的自我保护和参与意识增强,农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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