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北安市人民法院在司法改革中,以创新各项工作机制为着力点,建立了管案、管人、管事的三大管理机制,以科学管理激发了内部活力,有效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
健全了以案件流程管理为中心的审判管理机制。制定了《案件审执期限流程管理办法》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监督处罚办法》。对案件审理期限实行警示、督办、催办等制约措施,从立案、审理、执行到归档的各个环节,形成了环环相扣、互相制约的管理方式,所有审结案件卷宗,全部在案结后15日内归档。
建立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机制。制定了《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办法》,在案件评查上分为重点评查、专项评查和定期评查三种。对评查结果在全院进行通报,并记入个人执法档案,纳入年终目标考评。对评查出的问题,组织审判人员进行剖析,从中吸取教训。2010年我们组织人员对判处缓、管、免的38起刑事案件进行了专项评查,对被上级法院重审改判的13件案件进行重点评查,对所有审结的1772件各类一审案件和655件执行案件进行了普遍评查,对存在问题的28起案件在全院予以通报,限期进行整改,并记入个人执法档案。评查制度的实行,增强了法官的责任感,使案件质量明显提高。2010年我院上诉案件63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5%,重审改判13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5%。
建立超审限处罚工作机制。制定了《案件超审限处罚规定》,法官出现1件超审限案件,全院通报批评、取消3个月目标奖;出现2件超审限案件,待岗6个月、取消评优受奖资格和半年目标奖金;出现3件超审限案件,报请人大撤销法职、待岗培训1年、取消全年目标奖金。LOcALhoST同时视情况追究相应庭长、主管院长的责任。处罚规定的实行,有效解决了办案拖拉和案件久拖不决问题,杜绝了超审限案件的发生,全院连续四年无超审限案件。
建立了信访工作机制,制定了《信访工作流程管理办法》、《涉诉信访工作实施细则》、《信访工作考评办法》、《信访责任倒查办法》。对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制、信访案件情况反馈制、信访情况月通报制等,通过信访制度的落实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信访案件的发生并成功地化解了一些上访老案。
建立了末位淘汰的激励竞争机制。制定了《目标考核末位竞争上岗实施办法》、《岗位目标管理实施细则》、《审判人员、执行人员最低结案指标的规定》对各部门和每位干警实行严格考评,按分值排定名次。对排名末二位的部门领导,当年予以黄牌警告,对连续两年排名末二位的部门领导,其职位实行竞争上岗。对审判人员执行人员达不到最低结案指标的,取消当年评优、奖金资格,次年内不准提职、晋级。由此,解决了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激发全院干警的进取意识,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2010年,审结率达98.24%,比去年提高1.15个百分点;执结率93.72%,比去年提高4.17个百分点;调撤率73.64%,比去年提高8.34个百分点。
建立内部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卷宗归档制度》、《信息网络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