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气象局工作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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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齐备、无聘用制人事争议得1分,否则不得分。(1分) 二、重点工作目标 (一)建设一个农业生态站,开展农业生态监测和服务,有连续1个月以上的完整观测记录,完成得4分;否则不得分(4分)(滨海局)。 (二) 加强气象兴农网站建设,强化信息的收集、上传工作,全市所有县(市、区)兴农网站要与江苏兴农网站链接,并提供符合相关要求的信息,完成得4分,否则不得分(4分)。 (三)按照中国气象局《关于基层台站建设的意见》和《全国基层台站建设指导标准》,制定好台站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得2分;按照《指导标准》提升台站建设档次,达到《指导标准》第1、2、5、6、8-13、16、17、20、26、27、29、30、32-35、40、43、49-72条中90%以上的,得4分;达到以上规定标准80%以上的,得2分;79%以下的不得分(6分)。 三、考核办法 (一) 在基本工作目标中,基本业务由业务处按照考核细则要求,通过电子邮件,结合日常管理,逐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底目标考核依据。 (二) 其它各项基本工作目标和各市重点目标,由各局年中、年底进行检查,并于6月15日、12月15日上报自查情况。市局年底组织检查考评。 (三) 考核时间为上年12月1日至当年11月30日。 (四) 考核结果计分办法:目标考核实际得分除以该局目标应得总分,计算目标完成的百分率。 (五) 考核结果按得分百分率多少排序,前5名为优秀达标单位,其余为达标单位或不达标单位,考核得分小于90%为不达标单位。 (六) 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进入优秀达标单位: 1. 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中央及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受到党纪政纪责任追究的); 2. 施放气球、避雷针检测、防雷工程、安全行车及其它业务服务等安全生产发生重大责任性事故,造*员死亡或重大伤残,或严重财产损失的; 3.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被地方评为不合格单位,或办公场所及附属用房发生重大盗窃、火灾事故造*员伤亡或严重经济损失的; 4. 依法行政行为不规范或不作为,社会投诉3件以上,没有认真研究并予以纠正的; 5. 干部职工中发生打架斗殴,影响本单位安定团结,或参与“*”、黄*毒等影响本部门文明行业创建的。 上一页 [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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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个总结: 2007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 下一个总结: 区“共青团号”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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