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在全镇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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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有关方针政策。 (二)严格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尊重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严防引发宗教事端。 (三)警示教育活动的原则是“有什么问题就处理什么问题”、“不定性”、“不公开点名”、“只做不说”,要注重实效,原则上不在新闻媒体宣传报道。 (四)各村要结合此次警示教育活动对本地各种邪教的种类、人数和活动范围进行一次调查摸排,将有关情况与总结材料一同上报镇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哈尔莫敦镇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 办 公 室 二00五年一月十八日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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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个总结: 林业局创建基层满意单位的活动方案 下一个总结: 乡镇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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