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境文化长廊建设规划 |
|
|
众达全县人口的15%以上。县文化馆、图书馆加强了对基层的业务辅导,文化馆业务人员每年人均下基层时间不少于60天;图书馆辅导人员每年从事辅导工作时间不少于五分之四。 第七条 市文化馆和镇、街道文化(中心)站,分别组织或参与组织全市、乡级的大型文化、体育活动每年不少于5次。图书馆积极开展了各项为读者服务的活动。 第八条 市文化馆、镇、街道文化(中心)站,分别建立了一支业余群众文化艺术骨干队伍,经常开展活动。全市群众性文艺创作繁荣,有一支文艺创作骨干队伍,每年都有作品在全国、省、州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参演、参展及获奖。 第九条 文化馆、站对民族民间艺术进行普查、收集、整理、开展和研究工作,取得一批成果,并建立了有关档案(如民间零散艺人档案等)。 第十条 艺术团面向经济建设、面向基层、面向农民搞好演出服务,每年演出不少于100场,其中80%以上场次为农民演出,做到节目健康,常演常新。有一支创作队伍,每年创排一台新节目。 第十一条 边境乡村有线电视普及率要达到100%,搞好农村电影普及放映。加强对电影放映员的培训、管理,不断提高放映服务质量。农村电影放映配合科技兴农,有针对性地大力普及科教片,同时积极推广了幻灯放映宣传。 第十二条 认真开展了文物普查、建档、研究、保护、开发、利用工作,做到了有专人管理,底数清,建档全,保护措施落实,并积极开发利用文物资源,搞好文物旅游点的开发建设,做到环境卫生、秩序良好、服务文明。 第十三条 注重文化艺术活动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生产科研服务。工作落实,成果较多。 第十四条 市、镇两级文化设施的各个活动场所坚持常年开放,村文化设施各个活动室农闲时经常开放,内部各种规章制度健全。环境整洁、文明、优雅。 三、文化市场繁荣有序 第十五条 市文体局建立文化市场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建立文化市场管理网络,充分发挥镇文化(中心)站在乡村文化市场管理方面的作用。建立文化市场稽查队伍,对辖区内的文化市场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管理,并按照有关管理法规对违法经营单位和个人及时处理,维护文化市场的秩序。健全当地的文化市场管理规章制度。 四、加强文化产业建设 文化活力增强 第十六条 各级文化单位因地制宜发展文化产业。收入主要用于本单位的事业发展(占60%以上),添置、更新文体活动设备,改善工作条件和职工生活条件,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 上一页 [1] [2]
|
|
上一个总结: 人大常委会机关学习培训工作计划 下一个总结: 乡镇开展禁*活动专项行动方案
|
|
|
看了《边境文化长廊建设规划》的网友还看了:
[工作汇报]医院宣传思想文化及精神文明建设汇报 [工作计划]文化局2009年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国税局税收文化建设规划 [工作计划]2012年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县文化局2012年工作计划范文 [工作计划]2012年文化服务建设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农场发展文化产业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行政部文化建设计划 [工作计划]文化局依法行政计划 [工作计划]2011年文化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