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创建“绿色社区”活动的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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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和时限,对照《山东省“绿色社区”考评标准》,逐项落实,争取全面达到考核标准要求。 5、为确保“绿色社区”创建活动的顺利进行,市文明办、市环保局、新城办事处、市建设局联合成立肥城市创建“绿色社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督查调度。具体工作由办公室承办。 组长:胡阔泉 (市环保局局长) 成员:梁已常 (市文明办副主任) 张连萍 (市环保局副局长) 李思金 (市建设局副局长、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 尚林生 (新城办事处党委副书记) 李瑞军 (市环保局法制宣传科科长) 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 主任:李瑞军(市环保局法制宣传科科长) 成员:郭立新(市环保局法制宣传科副科长) 各居民委员会也要成立相应的创建活动组织机构。 市创建“绿色社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 李瑞军 郭立新 联系电话:3227544 附:1、泰安市“绿色社区”申报表 2、山东省“绿色社区”考评标准(试行)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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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个总结: 循环经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下一个总结: 公司2007年下半年生产办工作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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