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全爱卫发10号)有关规定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评迎检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发电14号)精神及江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评迎检工作的通知》(江政办发45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镇“国卫”复评迎检各项工作,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评迎检工作的通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乡镇区域统筹发展战略,坚持“为民创建、科学创建、精品创建”的原则,以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为契机,围绕“借势借力推进转型发展、创业创新建设和谐彭埠”的工作主题,进一步深化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乡镇建设,全面提升全镇环境卫生水平,促进彭埠经济社会协调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做好迎检各项工作。
(二)整合资源,有序推进。各社区、各单位要将“国卫”复评迎检工作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打造“清洁新彭埠”和建设健康乡镇紧密结合,与安置小区和背街小巷、河道整洁、屋顶整治等其他工程有机结合,着力推进迎检工作。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严格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以安置小区、建筑工地、楼道屋顶(车棚、跳台)、各类农贸市场、废品收购站(点)等场所以及食品安全(尤其是餐饮行业)、公共场所控烟等内容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落实长效措施,确保我镇“国卫”复评各项必备条件达到要求。lOCalhost
(四)科学创建,培育精品。结合实际,高标准、严要求、创造性地开展迎检工作。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突击与长效的关系,巩固整治成果,强化示范作用,打造精品亮点。
(五)为民创建,共建共享。将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相结合,坚持问情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绩于民的原则,尊重群众意愿,不扰乱群众生活;坚持创建为人民、创建靠人民、创建成果与人民共享,积极营造和谐的迎检氛围。
三、工作目标
提高全镇中心区域背街小巷的保洁质量,规范市容秩序,保持居民楼道整洁;完善安置小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环境面貌,有效遏止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扔乱倒、乱吊乱挂、乱贴乱画等“十乱”现象;规范“八小行业”、农贸市场、建筑工地管理;进一步加强企事业单位、社区爱国卫生工作;广泛开展健康宣传和文明教育,积极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卫生习惯,培养健康生活理念,全面提高全镇人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和健康技能掌握率,进一步提升居民健康文明素质。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在制定方案、分解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国卫”复评迎检工作组织机构,组织对《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学习培训;结合“三创”工作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根据任务分解,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开展专项整治,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迎接省爱卫会上报(全国爱卫会)前考核。
第二阶段。根据省爱卫会的复评意见进行整改,巩固提升迎检工作成果;对照标准,全面查找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落实长效措施,培育精品亮点,迎接全国爱卫会复评。
第三阶段。总结“国卫”复评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社区要把“国卫”复评迎检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按照“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的原则,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组织协调和督查考核。各牵头单位负责协调责任单位,对重点难点问题制定整治方案,开展专项整治。各责任单位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我镇各项指标达到要求,顺利通过全国爱卫会复评。
(二)找准差距,制定方案。各社区、各单位要进一步理清思路,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和各自实际,集中力量,开展重点攻坚;严格按照工作任务,对照标准和要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