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开展后三峡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试点,实施一批三峡库区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开展消落区文物巡查和抢救保护;抓紧编制钓鱼城大遗址保护规划和宋蒙古战场大遗址保护规划,加快渝中区老鼓楼南宋衙署遗址考古发掘和保护工作,启动巫山大昌古镇、奉节白帝城等9处大遗址规划编制工作;继续推进钓鱼城城墙修缮、潼南大佛寺摩崖造像抢救保护等工程,启动白帝城白帝庙修缮工程,建成石质文物保护中心。组织开展涪陵白鹤梁题刻原址水下保护工程、钓鱼城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
20.进一步加强博物馆工作。力争三峡博物馆通过中央地方共建国家博物馆培育单位评估,正式进入国家级博物馆序列。推进自然博物馆陈列布展和石刻艺术陈列总馆建设;开展三峡出土文物保存现状评估和全市珍贵文物价值评估与修复工作;加快文物中心库房建设,推进考古发掘移交工作,实现国有博物馆一级文物建账建档率达到%;开展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风险等级评估;提升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等级;组织开展原创展览和应用性研究,不断提高展览水平;实施博物馆免费开放绩效考核工作,研究出台支持民营博物馆发展的
27.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以“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为重点,继续大力推进劳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聘用合同制和岗位负责制,引入竞争激励机制,激发内在活力,提高服务水平;组织红岩联线管理中心、三峡博物馆、图书馆开展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工作,结合绩效工资政策制定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意见。深化电台电视台改革。
28.推进经营性文化企业改革。全面完成市美术公司、市电影公司、文华置业公司改制工作,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广播影视产业改革,进一步推进制播分离,推动广电集团电视剧制作中心进行公司制改造,完成全市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后续工作;推动11家区县国有电影发行放映机构完成转企改制工作。
九、扎实推进各项基础工作,为文化广电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29.抓好“十二五”规划落地工作。在“十二五”总体规划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并完善“一区五高地”专项规划,落实支撑长江上游文化中心的指标体系;对“十二五”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进行再梳理,对工作责任进行分解和落实,对规划中有关重点项目进行细化、论证、立项和实施,落实有关资金支持,确保落到实处。
30.加强制度建设。按管人、管事、管资产的要求,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评估机制,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切实加强对局属各单位的岗位目标考核工作,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驱动。按规范管理、促进发展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对民办院团、民办演艺机构、民办博物馆等社会文化机构的管理、考核和评估机制,充分发挥民办文化机构在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的积极作用,实现行政管理从“管脚下”到“管天下”,从“办文化”到“管文化”的转变。
31.加强文化科研。促进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提升文化创新能力建设,全面推进文化、广电、文物三个领域科研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市级文化科研项目评选机制,建立市级项目库,力争一批项目进入国家级科研课题,取得一批科研成果,转化形成一批文化新产品。
32.加强文化法制工作。加大普法力度,切实加强对文化文物广播影视工作已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提高全社会文化法律意识。严把准入关,强化文化市场审批、管理、扫黄打非、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营造健康良好的文化环境。加强文化立法工作,争取出台《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启动《电影产业促进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
十、深入推进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坚强保障
3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采取竞争上岗、适度引进等办法,配齐、配强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加强后备干部队伍体系建设,不断强化对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使用。实施十百千万工程、杰出文化人才工程、“五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优秀文化企业家培养工程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扶持计划,培养扶持高层次文化人才60名,培训基层文化干部1500名。争取将艺校设立为西部文化干部培训基地。争取落实区县图书馆、文化馆、广播电视播出传输机构人员编制问题。
34.切实加强党的建设。以建党周年为主线,以“一讲二评三公示”为抓手,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认真组织结穷亲、三进三同、大下访等三项活动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积极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推动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全面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文化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战略部署,进一步提高文化自觉。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配齐配强专兼职党务工作干部,推进党员发展工作,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吸引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发挥好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加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认真做好老干部工作,落实好老干部“两个待遇”。
35.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届六次全会和市纪委三届七次全会精神,继续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要求,突出“文化倡廉”、“广电促廉”特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和岗位廉政教育,建立健全各项反腐倡廉制度,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完善预防腐败防控机制。加强对干部人事工作、重大工程、重大活动、评审评奖、文化交流等的监督检查,防止发生不廉洁行为。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果。严肃党的纪律,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加强行业作风建设,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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