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务机关分为国家税务局(简称国税)和地方税务局(简称地税),负责征收不同的税种。国税主要负责征收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地税主要负责征收地方税,他们之间的征收管理分工一般划分如下:
1)国税局系统: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城市建设维护税,中央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地方银行、非银行金融企业缴纳的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所得税、资源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证券交易税(开征之前为对证券交易征收的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中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部分,中央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2)地税局系统: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包括上述由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部分),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不包括对银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部分),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农业税、牧业税及其地方附加,地方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降低征收成本,避免工作交叉,简化征收手续,方便纳税人,在某些情况下,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可以相互委托对方代收某些税收。另外,对于特殊情况,国家税务总局会对某些税种的征收系统,做出特别的安排和调整。
因此,纳税人涉及具体税种应当向哪个税务系统缴纳问题时,还是应当以当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和地方税务机关的实际分工及其具体要求为准。
2、公司涉及的主要税种解析
3、纳税筹划
企业从事生产、经营的目的之一是获利,对纳税人来说,税收是支出构成的一部分。因此,就像企业节约费用、节约成本一样,为了获利,企业开始节税,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纳税筹划。税务筹划是在符合市场规律、符合市场运行方式的前提下进行,任何企业都应掌握好筹划的尺度,不可过度筹划,否则将导致与市场规律相悖,从而得不偿失。税务筹划是一项艰苦复杂的脑力劳动,如同搞发明创造,需要创新能力,不可能听一下简单介绍就开药方,必须望、闻、问、切,实地考察,根据企业自身特点才能对症下药。正确的流程应该是:税务部门筹划——法律部门合同定税——业务部门执行生税——会计部门缴税。 企业的财务资料是需要严格保密的。纳税筹划是需要企业各个环节全面配合才能得以实施的,仅仅在财务部门做文章是远远不够的。
例如,利用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纳税筹划:一般来说,折旧年限取决于固定资产能够使用的年限,由于使用年限本身就是一个预计的经验值,使得折旧年限容纳了很多人为的成份,从而为纳税筹划提供了可能性。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财工字[xx]041号,以下简称《通知》)第一条规定:研究设备计提的折旧属于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费用(统称为“技术开发费”);工业企业的技术开发费用年增长幅度在10%以上的,可再按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通知》第四条还规定:为推进企业机器设备的更新,对一些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技术进步快的纳税人,其机器设备可以采用加速折旧方法。可见,对研究设备采取不同的折旧方法,直接关系到不同年度技术开发费用金额的大小,从而将影响到企业的税收负担。下面举例分析。
甲企业适用33%的所得税税率,20xx年12月为开发新技术、研制新产品购入一套价值150万元、使用期限为5年的机器设备。企业采取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为简化分析,未考虑该项设备的净残值)。20xx年,企业实际发生技术开发费200万元,加上折旧额后的费用总额为200+150 5 15=250万元。20xx年,企业实际发生了开发费用225万元,则本年度费用总额为225+150 4 15=265万元,年增长率为(265-250) 250 100%=6%,可以据实列支。那么,企业两年的开发费用总额为515万元,累计可抵减所得税支出169.95万元。
可以计算出,当企业20xx年度的技术开发费用增至250 (1+10%)=275万元时,技术开发费就被允许在税前加计扣除。那么,扩大科技费用投入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唯一途径吗?下面进行分析。
假定甲企业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则年均折旧额为30万元,2001年度的技术开发费用总额为200+30=230万元。经测算,第二年度的数额达到230 (1+10%)=253万元时就可以加计扣除。事实上,企业20xx年度的技术开发费用总额为225+30=255万元,增长率为10.87%。因此,按规定允许再按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则两年的技术开发费用总额为485万元,累计可减少所得税支出(485+255 50%) 33%=202.125万元。
经过分析可知,企业根本无须加大科技投入,只需改变折旧方法,就可以享受到加计扣除税收优惠,从而节约税款32.175万元。由于加速折旧下前期少缴纳的税款将在后期转回,企业实际上能够节约税收支出32.175+(515-485) 33%=42.075万元(也就是255 50% 33%=42.075万元)。所以,选择直线法计提折旧是非常有利的。
篇二:财务人员培训计划
20xx年中央一号文件确定持续加大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持续加大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对农业农村的投入,持续加大农业科技投入,确保增量和比例均有提高。农业系统财务工作在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中将发挥重要作用,也面临更多的挑战。为尽快适应农业财务工作改革发展的步伐,加大农业系统财会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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