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按照组织分工,我主要分管产权管理、监督稽核、经营预算三个科室工作。一年来,在自己的岗位上,按照财政局党组的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坚持思想工作两手抓,从思想入手,不断提高认识,适应新形势要求,以实际工作为实践检验平台,保证执行力,在郭法江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在班子成员的帮助支持下,和班子成员团结一致,与全体工作人员齐心协力、积极探索、发奋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国资监管,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履行了自己的责任,并在工作中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较好地完成了组织交给的任务,下面我将一年的工作情况和廉洁自律作一汇报。
一、今年工作情况
(一)妥善处理多项矛盾纠纷,化解稳定风险
1.蔬菜公司与食品公司产权纠纷,认定给蔬菜公司后食品公司不服,起诉到中级法院,一方面做食品公司的工作,一方面主动与法院领导结合沟通,说明情况,化解了法律纠纷。
2.市政公司职工反映改制方面的问题
针对反映的问题,深入企业、详细盘查,公开排查结果,接受群众监督,解除职工疑虑。
3.工业楼、机械局办公楼产权纠纷问题
为了摸清情况,弄清事实缘由,走访工商局、走访企业掌握第一手资料,分析解决问题关键,提出解决办法和建议,走出了矛盾纠纷。
(二)积极参与在焦作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基本完成焦信证券重组工作
坚决贯彻申局长焦作利益最大化的指示,在已经签定合同的情况下,利用证监会批复的时间差和移交需要过程等实际情况,重新与东海展开新一轮谈判,在原来已经签定转让价款2000万元,让利3个月(2200万元)转让合同上,又争取到四个月的经营利润(2000万元)。loCAlHOsT到本月初已经收到全部转让价款,圆满实现焦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同时做好焦信职工的后续安置工作,还到上海营业部向职工解释说明情况,安抚职工,顺利实现平稳过渡。
(三)服务企业改革改制
1.轮胎集团转让50万套子午胎项目
按照市政府的要求,选聘中介机构对50万套载重子午胎项目资产进行了评估、备案,并依法进入产权交易中心进行了两次公开挂牌,最终以挂牌价38218.65万元协议转让成交。并从大局出发,促成轮胎集团归还了财政1000万元借款。
2.平光职工医院改制
依据国有产权转让的相关规定,平光国有产权进入产权市场公开挂牌转让。在产权市场征集到两个拟受让方,经公开竞价,焦作市平光欣锐科技有限公司以127万元成功获得该项产权。在产权转让过程中,我们充分保护职工利益,改制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充分征询职工的意见,保证改制的顺利进行。在征得职工同意的基础上,将职工经济补偿金及时返还给改制后新企业用于职工入股新企业。
3.焦作市引沁水泥厂关停
应市引沁局要求,安排和组织工作人员积极做好其下属水泥厂的关闭和职工安置工作,政策上支持,业务上指导,创新工作方法,坚持国有资产价值最大化,信息公开化,竞价公平化,圆满完成资产处置,为很好安置职工奠定了资金支持。截至今年10月份,职工安置方案获得职工代表大会全票通过,顺利解决职工安置问题。
4.服务企业上市工作
为响应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企业的号召,实现跨越式发展,制动器、多氟多、佰利联等几家公司积极筹备上市,根据企业上市准备工作的需要对佰利联等企业历次国有股权转让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并积极协助企业到到省国资委汇报、沟通,争取省国资委的支持,以最快速度办理了相关手续,为企业上市争取了时间和机
(四)继续做好“百人千企谋发展”为企业服务工作
在人员少的情况下,坚持服务内容不能少,服务质量不能降,依托区财政局积极开展工作,向企业传递了信息,表达了财政真诚为企业服务,为纳税人服务的愿望和实际行动。在市科林环保投资公司帮助企业推行会计电算化,对企业会计人员进行电算化培训,并且提供会计专业咨询。为青岛汉缆焦作分公司和市群英锅炉公司送去财政奖励资金各10万元。
(五)下乡开展信访督导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要求,驻守孟州开展信访督导工作,在督导期间,坚守工作岗位,走乡串村深入信访户,了解案情,督促解决群众上访问题,圆满完成督导任务。
(六)制定了两项制度,重大事项和大额资金使用以及财务总监
(二)遵守廉政规定,践行廉政承诺
1.自觉接受监督,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
有人认为国资部门权力很大,而在这个岗位上我感受到的只是沉甸甸的责任。为履行这一责任,维护和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我始终不敢懈怠和掉以轻心,在用权中时刻牢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严格遵守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省委廉洁从政十二条、市委市政府的《十项制度》,自觉履行对党的廉政承诺,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不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收受干股,不参与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
为忠实履行职责,我要求自己凡涉及产权性质变动、资产风险行为审批等重要事项均要上报一把手,对资产审批、投资等重大事项与相关工作人员集体讨论决策,主动接受大家监督和制约。
在中介机构的选聘中坚持公开、公正原则,邀请纪检、主管部门、企业代表共同参与,从机制上实现阳光操作。
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对资产评估结果、重大损失等重大事项实行公示制度,积极维护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在企业股权转让中不利用职位上的便利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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