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损失的,科室年度考评一票否决,并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凡职能工作因主观原因没有完成的每项扣5分,完成得不好的每项扣2分。
(2)以“两基”攻坚为统揽,完成科室“两基”年度目标任务。因主观原因没有完成的扣5分,完成得不好的扣2分。
(3)理顺与上级部门对口处室以及县级有关部门的关系,改善工作环境。科室所涉及的工作受到县委县府督察办通报批评的扣5分,受到教育局督办批评的扣2分。因主观原因造成学校投诉经过查证落实的扣2分,造成上访的扣3分。
(4)深入学校指导业务调查研究。业务科室全年深入各对应学校指导业务工作至少1次以上,少到一个学校或少指导一次分别扣0.5分。科室每周向办公室报送2条以上信息(缺一条扣0.2分);全年出5期以上的专题简报(缺一期扣0.5分)。科室每年开展一次专题调研活动,在县级以上刊物上发表一篇专题调研文章,没有完成的每项扣2分。
(5)科室工作被国家部、委、办和市委、市府表彰为先进集体或先进单位的每项加5分;获得市级部门,县委、县府表彰的每项加3分;获得县委、县府督查通报表彰的加2分,受到批评的扣3分;获得县属部门和教育局表彰的加1分,受到督查批评的扣1分。
3、中心工作(25分)
(1)实行科室包乡包校责任制。
协调好所联系乡镇党委政府的关系,调研好当地教育的情况,指导好联系乡镇内学校的工作,帮助解决好学校出现的突出问题。每学期召开一次所联系乡镇党政领导座谈会,每一季度与所联系乡镇党委政府通报一次“两基”工作情况,每一个月深入联系乡镇内各中心校一次(每学期深入联系乡镇内的大部分村级校),凡缺少一次分别扣2分。所到学校应该开好一个会(校务会、教职工会、学生代表会或家长会),听好一堂课,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凡做得不好的一项扣1分。
(2)实行所联系乡镇重点工作负责制。
“两基”工作:除全面履行科室
“两基”工作职责外,重点协调、督导所联系乡(镇)“两基”工作,确保乡镇和各学校完成“两基”年度目标任务,凡出现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乡镇一个扣2分,凡出现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学校一个扣2分。科室每月有联系乡镇“两基”攻坚的书面情况报告,缺一次扣0.5分。
“创示范校,建合格校,治薄弱校”工作:对所联系乡镇内示范学校的创建和合格学校的建设以及薄弱学校的治理工作,必须分别明确一个人员,定好一个点,做好一个规划,选择好一个课题,制定好一套措施,凡缺少一项扣1分。科室人员深入所联系乡镇内规划的示范学校、合格学校及薄弱学校指导工作的时间全年不少于60天。“创示范校,建合格校,治薄弱校”工作无成效的扣2分。
“安全稳定工作”:所联系乡镇内学校安全教育落实,制度措施落实,督察工作落实,全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集体上访事件,出现一起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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