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和全区工商系统工作会议的部署,继续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全力保障全市农业生产顺利进行,经研究,制定我分局“2011红盾护农”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开展“2011红盾护农”行动,扎实做好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是我分局立足部门职责、围绕铁山港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铁山港区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和保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粮食生产安全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从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和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全力为促进铁山港区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服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五个更加”新要求,进一步落实工商系统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要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机制,加大农资市场规范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和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确保农业生产用上放心农资,确保农民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二、工作重点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深入开展2011红盾护农行动的通知》(工商市字〔2011〕25号)、《广西工商系统2011红盾护农行动实施方案》(桂工商办发〔2011〕26号)及《北海市工商系统2011红盾护农行动实施方案》(北工商办发〔2011〕13号)要求,今年我分局“2011红盾护农”行动重点是以“三关四查”为指导,全力实施专项整治工作。
“三关四查”是指把好“三关”和严格“四查”。locaLHost把好“三关”即:一是把好农资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关,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核发营业执照;二是把好农资市场商品质量关,引导企业建立农资商品进货台帐,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农资产品流入市场;三是把好农资产品质量制度关,对台帐、公示卡、承诺书等制度统一规范化。严格“四查”即:一是清查农资经营者主体资格,对经营者是否取得种子、农药等相关前置经营许可进行排查;二是检查农资商品质量,内容包括检查农资商品生产批准文号、生产日期、产品质量合格证等;三是检查农资产品广告及产品外包装、装潢,对存在虚假宣传、商标侵权、违法发布广告等违法行为重点查处;四是检查农资产品经营记录,包括检查进货销售台帐、发票、质量服务承诺书、责任书、信誉卡等使用情况。
(一)按照区局和市局实施方案部署,今年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保夏种、保秋播”三项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二是巩固自治区工商局四项农资市场监管制度,全面实施国家工商总局《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三是积极推行农资经营主体规范化监管体系建设。各科、所要以“三关四查”基本要求为指导,积极组织好上述三项工作的开展。
(二)突出三个整治重点。一是突出重点季节。继续在春耕、夏种、秋播等三个重点农时开展三次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二是突出重点地区。要把当地农资主产区、农资主销区、农资案件高发区和农民群众投诉多的地区作为农资打假的检查重点。三是突出重点品种。要把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农膜等农业生产必需的农资继续作为今年的监管重点,组织部署开展两个阶段的流通领域农资商品特别是化肥、农药商品的质量定向监测。
三、工作部署和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时间2011年3月初~4月下旬)。
(一)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部署开展主题为“依法规范农资市场监管,全面启动2011红盾护农行动”的现场活动。时间定于3月中下旬。
各科、所要结合“3.15”宣传活动,围绕今年行动主题,积极部署开展“2011红盾护农”现场宣传活动。活动主要内容:一是要重点宣传“两个文件和一个办法”(即《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31号)和《关于深入开展2011红盾护农行动的通知》(工商市字〔2011〕25号)和国家工商总局《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二是制作展示宣传全区“红盾护农”农资打假典型案例和公示全区农资商品质量定向监测结果;三是在“3.15”宣传活动中印发各种农资宣传资料。
(二)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时间定于4月20日前完成。
工作内容:重点检查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等农资商品。组织开展第一阶段流通领域肥料、农药商品质量定向监测,查处和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农资监测抽样时间定于3月5日开始,4月15日前完成第一阶段监测并发布监测结果通告)。
(三)开展度全区农资经营户“绿名单”公示活动。各所要按照自治区工商局《农资经营户“绿黑”名单公示制度(试行)》有关标准,审核评定度辖区农资经营户“绿黑”名单,各所“绿名单”于4月8日前报送分局执法科,执法科及时将名单报送市局市合科;各所农资经营户“黑名单”按属地管理原则报分局备案并录入辖区企业、个体信用分类监管档案,不再对外公示。
第二阶段(时间2011年5月上旬~8月底)。
(一)继续严把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由登记注册科牵头,组织各所登记口落实好农资经营主体清理规
范工作,此项工作务必在6月底完成。
工作内容:一认真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结合2011年个体工商户验换照、企业年度检验工作,对辖区农资经营户经营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挂靠经营、超范围经营、不规范连锁和加盟经营、代理销售、物流配送和不具备相应资格的农资经营户予以查处和取缔。二是严厉查处和取缔农资无照经营违法行为,对涉嫌或构成非法经营罪或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等犯罪行为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开展“红盾护农保夏种”农资打假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对象为肥料和农药商品。分局执法科要制定好专项打假实施方案,并在市合科、公消科、商广科的指导下指导各所实施行动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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