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是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重要行为主体。正确认识和应对这些突发公共事件,成为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我国政府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等方面尚有不足之处。要树立科学发展观,培养政府应对危机的意识。通过建立和健全政府应急管理机制,不断提高政府在应急管理方面的能力。完善预警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培养公众危机治理参与意识;建立和完善危机管理法律
机制以体现政府的本质要求。关键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应急管理机制 随着社会变迁不断加剧和改革不断深化,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社会上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时有发生,并有逐步增加的趋势。如2003年的“sars”危机,2005年的“松花江水污染事件”以及“2008年南方特大冰雪灾害”等。这些突发性公共事件带来的后果都非常可怕,造成损失也非常巨大。不仅影响社会的正常秩序,而且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危害。政府作为公共事务管理者,如何处理所面对的突发公共事件将直接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影响着国家政治经济的稳定和发展,进而关系到国家政权的生死存亡。
一、政府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机制的必要性
突发公共事件,一般指突然发生,对全国或部分地区的国家安全和法律制度、社会安全和公共秩序、公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已经或可能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造成巨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紧急公共事件。? 突发公共事件具有突发性、紧急性等特点。且危机发生的时间、地点往往是不可预见的,其影响范围等均是未知的。而当危机一旦发生,则会给人们带来巨大的损失。因此,建立和完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机制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意义。www.YbaSk.coM
(一)建立和完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机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安全和稳定是社会发展的基础,是对于构建和谐社会的最起码要求。没有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就没有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在没有安全和稳定的前提下谈和谐社会,那是无本之木。l2 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是安定有序,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这些都需要有一个较为完善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体制。以完善的应急机制保障社会稳定,以社会稳定保证社会和谐。
(二)建立与健全科学的应急管理机制,是提高政府管理能力的关键。党的十六大将应对社会突发事件,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面对各式各样突发性的灾害和危机,政府理应履行自己的职责,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在短时间内制定公共政策,调动各种资源,谋求解决各种灾害和危机。但由于我们处于和平、安定的社会环境中,对可能出现的突发公共事件认识不足,准备不足,缺乏超前防范意识,对各种灾害和危机的应对和处理难以适应社会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应急机制不完善,应急手段比较落后,对应急事件反应迟缓、效率低下。2003年的“非典”危机就说明了这一点。因此,提高政府应急管理能力,可以有效减少各种灾害和危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确保公众安全。
(三)建立与健全科学的应急管理机制,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加深,社会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其中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就是如何构建应急管理机制,切实保障公众安全。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社会的公共安全形势不容乐观。近年来,国内各个城市已经爆发了一些突发性的公共危机事件,虽然这些危机都得到了及时的妥善处置,但也暴露出了应急管理机制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只有尽快建立与健全科学的应急管理机制,才能为社会的发展提供有效的安全保障,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政府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各级政府经过多年的努力,已初步建立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并取得一些成效。但是,它仍然存在着明显的缺陷。
(一)突发公共事件危机管理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加强应急机制建设需要各级政府的重视,但各级政府还没有充分认识到应急机制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他们仍然认为应急机制的建设对经济发展意义不大;也有的认为应急机制建设需要投入,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而且危机事件发生的概率很小,根本没有必再投人那么多的财力、物力来建设应急机制。他们没能意识到一旦出现了重大突发事件,将造成更大的损失。
(二)突发公共事件危机管理的法制缺失。我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危机管理的法制化程度是比较低的。如在2003年的抗“非典”的战斗中,法律的缺位和不足就是我们长期以来对法制的建设缺失的充分体现。虽然政府出台了一些针对性的法律法规,但这些法律法规在应对日趋复杂的公共危机中仍显不足:首先,在上述法律法规中,部门法较多,虽针对性较强,但容易出现执法冲突,缺乏普遍指导意义;其次,现有的法律法规过于凌乱和缺损。这主要是由于部门法间的冲突与局限造成的;最后,部分危机管理主体对已有的应急法律规范执行不力,存在着有法不依、
执法不严等现象。
(三)缺乏统一权威的应急处置协调机构。受计划经济体制影响,一些地方政府一直采用分部门、分灾种的单一的应急模式,政府有关部门受“责权利”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协调困难,整个应急系统缺乏统一协调有力的应急管理机构,在应对复合型灾害时,既无法形成应对突发事件的统一力量,也不能及时有效配置分散在各个部门的救灾资源,造
成资源、经费和人员的严重浪费,这就需要建立一个政府直接领导下的统一、高效和高度权威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协调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提高危机处置效率。
(四)专业化的灾害救助队伍组织缺失。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理和危机应对应当讲求科学性和技术性。如地震、海啸、传染病等突发性公害的处理,都要求有专业化的受过严格训练的救助队伍。在我国,每每灾害来临时,能够最快调动的人力是部队。而在部队中,真正受过严格训练,掌握抗灾救助技术的战士并不多。抗灾救助需要技术支持和设备支撑,而不仅仅是热情和勇气。
(五)获取灾情信息的手段落后和信息公开制度欠缺。目前我国灾情信息主要还是靠人工手段观测统计后,通过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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