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残疾人事业是一项崭新的事业,是一项跨部门、多学科、综合性的社会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在今后的工作中除了要有政策水平和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思想还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服务与残疾人;才能更好的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和上级残联交给的各项任务。希望大家通过这次学习能对残疾人事业有个全面的了解,深刻的认识,
端正态度,增强干好这项事业的光荣感、责任感、紧迫感,学会开展残疾人工作的一些基本方法,为大家上岗后尽快打开局面打下坚实的基础。在这里给大家讲一下你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涉及组联部的专业知识和应注意事项。
一.基层组织建设:
全县28处乡镇、办事处经过县残联领导多方协调残疾人基层组织已初步建立,已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各项规章制度已经建立,职责已经上墙、标牌也已悬挂,档案已经标准化,各种人事制度已经健全。主要是一些细节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大家去摸索完善,在这里主要讲一下村(社区)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这也是大家今后工作的一个重点,希望大家根据《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协助村(社区)建立起自己的残疾人基层组织。根据要求:
每一个行政村(社区)都应当成立残疾人协会,选举产生
残协主席、副主席、委员。
村(社区)残协主席由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兼任。
村残协副主席、委员中要有优秀残疾人或残疾人亲友。
村(社区)残协从残协委员中选聘残疾人委员作为专职委员协助村(社区)残协主席开展工作。
村(社区)残协各项规章制度齐全,职责上墙;全村(社区)残疾人基础数据准确,统计列表上墙;各项为残疾人服务措施具体,服务项目上墙。lOcalHOSt村(社区)依托当地公共服务设施设立残疾人之家,为本村(社区)残疾人做好服务。
建立本村志愿者联络站,开展各种形式的爱残助残的帮扶活动。
村残协组成人员和志愿者联络站的志愿者人数、助残方式等要定期报县残联,以备年底考核。
二.信访工作:
认真处理好残疾人的来信、来访,是残疾人工作者的一项经常性工作,认真处理他们反映的问题,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是每一个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在处理来信来访活动中我们要注意以下细节。
1.信访的原则:
(1)坚持依法信访原则。在接访过程中严格遵守《信访条例》,严格按照法律政策,实事求是地解决信访问题,禁止随意开口子、轻易许诺。对信访过程中扰乱正常社会秩序的行为,依法做出处理,坚决维护正常信访秩序和社会稳定。在现实中,一些残疾人与社会接入的少、不能及时的了解政府关于残疾人的优惠政策,靠一些道途听说、小道消息去上访,出现这种情况我们既要向他们讲明政府的现有政策还要对他们批评教育,对一些无理取闹者坚决依法处理。
(2)坚持原则和灵活性相结合原则:
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解决群众利益诉求上,既注意维护政策的严肃性,又注重合理运用政策的灵活性,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尽可能照顾群众利益。要做到:对群众的合理要求必须予以解决,决不允许推拖扯皮;对要求不合理但生活上确有困难的群众;要想方设法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决不能坐视不理,袖手旁观。
(3)。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基层残疾人工作者要面对关于残疾人的各种各样的事情,千头万绪,处理起来也很令人头疼,在这个时候只要我们抛开偏见、个人好恶,不以貌对事、不一个人情感去处理事情、抛开各种关系的干扰,以事情的本来面目来思考解决的办法,答案很快就会出现在你的面前。许多情况下本来很好解决的事情就是我们考虑的太多,照顾的情感太多,使事情久拖不决,造成上访人员越级上访。
2.信访用语:
规范化的文明用语能拉近上访人员的距离,使上访人员感到亲切,能平静的向你反映问题、认真倾听你的解释。大家在以后的接访中严禁使用“还没上班,谁叫你来这么早!”,“墙上贴着呢,你不会自己看?”,“不是给你说了吗?怎么还不清楚,以后不要再来了”、“不懂就别问”、“去去去,没看正忙着吗等用语。必须使用“欢迎、您好、请坐”“有什么不明白的,请再来”“不客气、走好”等文明接待用语,让来访群众感觉亲切,。避免因接访工作不规范,接访人员方式方法简单,语言粗暴使问题复杂化、扩大化。
3.接访记录:
对待广大残疾人反映的问题我们不能一听了之,要把他们反映的问题详细的记录在案,在这些记录中包括:上访人员的人数、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电话、残疾类别、所反映的问题、处理意见和经过,最后填上日期。这样记录的主要目的一是便于上级的检查指导工作。二是便于总结经验,三是方便解决问题,比如不能当场解决的问题或需要协调和需要向领导回报争取支持的,这样才能完整的说明事情的经过不至于遗忘。
4.突发事件的处理:
在现实中许多突发事情超出我们的想象和处理能力,出现这种情况我
们应该如何去解决呢?首先,我们要及时介入避免问题的扩大,并及时向领导汇,然后再协调矛盾的双方、相关人员和有关单位。只要我们本着社会主义人道精神,灵活运用政策一定能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三.残疾人维权:残疾人维护合法权益必须依法进行。由于残疾人是弱势群体,加上沿袭下不良习惯,往往不依靠组织、不依靠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纠集
几个、几十个残疾人以违法的方式去维护自己的权益,损害了广大残疾人队伍的声誉,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多宣传,引导残疾人依法维权,让残疾人知道只有尊重别人的合法权益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许多残疾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不知道如何去维护,我们要协助他们通过正当的途径来解决。残疾人适用法律上有许多优惠政策。下面的法律援助就是国家通过减免法律服务费用帮助残疾人以司法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保障制度。
四.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制度是一项国际通行的司法人权保障制度。是指国家以制度化、法律化的方式为经济困难或特定案件当事人提供减、免法律服务费用的一项法律制度。县残联协调有关单位与年在司法局成立残疾人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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