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信念不放弃 真情感动天和地
黑龙江省北安市人民法院 李桂云
北安市法院立案庭为进一步落实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立案调解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精神,在“司法管理年”活动中,广泛运用诉前保全与诉前调解相结合的调解模式,不放弃调解机会,使一起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调解结案,用真情谱写了一曲感人的颂歌。
2010年6月19日 ,肇事司机李某驾驶车主梁某的重型货车将5岁的吴某撞死,吴某的父母于2008年离婚,吴某由其父抚养。交警部门认定肇事司机违反《交通法》负主要责任,吴某监护人负次要责任。事发后肇事司机李某已被刑事拘留,车主梁某竭力要求与受害人父亲和解,其母王某得知此消息后亦要求赔偿,四方当事人协商未果。2010年7月中旬王某来到法院立案庭,要求对肇事车辆依法查封,当时距离交警部门放车的日子只剩下1天,经立案庭审查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后,立即查封了被申请人的车辆。
此案比较复杂,肇事司机面临的是要等待刑事审判,车主和司机之间是雇用关系,他们各想心腹事,谁也不想多赔。受害人父母离异,等待的是要起诉民事分割赔偿金、母亲要求分割赔偿金,父亲又不同意,而车主和受害人父亲想要私了,受害人父亲认为和受害人母亲没关系。面临这样一起错综复杂案,立案庭决定诉前调解,能否先争取让肇事司机和车主对受害人家属赔偿,下一步是受害人父母如何分割赔偿金。是调解此案的关键,首先从肇事司机的家属入手,肇事司机家庭条件不好,妻子没有职业,每月的打工收入只够养活一家妻儿老小。loCALhoST面临这样的难度,不放弃、不气馁,首先做通家属的思想工作,妻子表示一定积极配合赔偿,没多还有少,争取赔偿后能早日判缓,丈夫也能早些上班挣钱养家糊口。做通了司机家属的工作后,了解到车主的车辆有保险后,将肇事司机的家庭状况介绍给车主,并讲明雇员受雇用期间对第三人造成伤害,应由雇主先行赔偿。如果肇事司机能拿出一部分钱,也省去了车主再向司机索赔的程序,车主还能得到保险公司赔付的款项,赔偿达成协议后本院解除查封车辆,车主也可以继续从事经营,能减少很多损失。车主听到这些话后思想开了悄,表示看司机能拿多少,余款由自己承担。
说通了肇事司机和车主,受害人家属是最关键的关键。父母亲离婚,孩子随其父生活,起初他们的观点不一致,受害人的父亲不要求赔偿,只要求让肇事司机受到刑罚,以解心头之恨。认为调解的可能不大了,因为作为父母亲都是一样的,自己的儿子死了,就是给多少钱也弥补不了精神上的伤痛。但只要有一线希望也不能放弃调解的机会,于是多次找到孩子的父亲,首先表示对他的同情和理解,后逐渐将交通肇事并非故意之理渗透给对方,如果肇事司机被判刑,又面临着另一个家庭将无法生活的困境、人死不能复生,虽然这样的钱不好花,但毕竟没有任何办法能使孩子死而复活。是非明断、成破利害,孩子的父亲吴某听到这些劝慰的话后,钢铁一样的态度动摇了,同意接受赔偿,但数额必须达到他的要求25万元,对于肇事司机来说的确是一个天文数字。找到车主梁某,让梁某亲自找孩子的父亲吴某商量,因为车主不是肇事者,孩子的父亲对他没有抵触的情绪。找到孩子的母亲王某,让她从思想上接受这个事实的同时,尽力劝其说服孩子的父亲,因为交警部门对责任认定是主、次责任,按法律规定死者家属也不能得到全额赔偿,如果能一次性调解得到赔偿金,应当考虑放弃一部分诉讼请求。功夫不负有心人,梁某的真情、王某的劝说、法律的驱使,三番五次、几经周折,最后四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一个共识16万元赔偿金一次性给付。肇事司机承担2万元,余额由梁某承担。
儿子死亡赔偿金的数额确定了,父亲吴某认为已经和其母离婚了,其母不是监护人与之没有任何关系,其母王某认为按法律规定应当有她的份额,又出现了新纠纷。眼看一起错综复杂的交通肇事民事赔偿案即将得以圆满解决,又面临破产。于是找到吴某面对面的释法析理,经过几个小时的苦口婆心工作,吴同意与其母分割,但在数额上不同意平均分割。最后决定从孩子的奶奶入手,有了突破口就不怕说不成。找到孩子的母亲王某,然后将她们离婚后,虽然孩子判给了父亲,但一直由奶奶抚养,几年来奶奶为了抚养孩子操的心还不值几万元钱吗?宝贝孙子的突然离去在奶奶心灵上受到的伤害能次于父母吗?真情、亲情的感召、心灵的振颤,最后王某以泪洗面,终于主动放弃3万元给吴某,自己只同意分割5万元,吴某也欣然地接受了这个意见。
真情能够感动天、真情能够感动地。立案庭以自己的真情感动了肇事司机、感动了车主,感动了受害人的父母亲。三起案件、四方当事人,矛盾纠纷大、法律关系复杂,自始至终没有放弃丝毫可能调解的机会,最终使这起纠纷案件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