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发证进度,健全房产档案。三是加强档案整理工作,抓紧时间建立健全市区统一的房产档案并全部实现微机化管理。
(二)优化环境,促进房产市场进一步繁荣活跃。一是加大房地产政策的贯彻力度。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精神,制定完善配套政策,进一步简化程序,降低门槛,完善服务,盘活存量,激活增量,促进了房产市场的进一步繁荣活跃,为居民买房、卖房、租房、换房提供了便利。二是在认真总结往届房展会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继续举办房产展示交易会,促进房产交易。三是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各级新闻媒体的优势,特别是已经建立起来的“新闻楼市”和“网上楼市”,以“楼市家园”、“房产之声”、“房产报道”等房产专题栏目为依托,扩大在报纸、电台、电视、网络上的宣传,引导居民住房消费,拉动经济增长。
(三)以规范中介服务市场为契机,加大房产市场的整顿力度。一是加强商品房的预、销售管理。要认真贯彻执行《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省商品房销售预售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和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制度,推行商品房预售、销售公示制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要建立预售资金监管制度。要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虚构买卖合同、发布虚假信息、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问题。二是加强房产中介服务行业整治和管理。要健全中介服务市场准入规则,实行中介服务管理机构资格备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和中介服务人员档案。要坚决清理假中介、黑中介。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中介服务行为,教育引导中介服务机构加强行业自律,开展服务质量认证,提高服务水平。要加大评估机构的脱钩改制力度,力争到6月底前,各县市区的评估机构完成脱钩改制,取消评估业务的区域限制,实现全市范围内评估业务的全面放开。三是建立健全房屋租赁档案,加强对房屋租赁市场的监管,规范和发展房屋租赁市场。
(四)深入实施“安康居住工程”,构建住房保障体系。一是继续做好现有房改政策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住房货币化分配制度。要协调相关部门,努力提高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住房补偿等货币化资金的到位率与使用率。二是依据城镇低保居民及中低偏下收入居民家庭的住房调查情况,科学编制出全市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出住房解困三年和五年计划。三是认真落实即将出台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抓好困难企业集资建房审查工作,加大对有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任务的县市区的指导,加快建设进度,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的分配、管理和监督。同时,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2006年度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的申报工作。四是要加快建立完善廉租住房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新近出台的《市城镇廉租住房和救济住房管理办法》,完善配套政策,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逐步落实城镇居民的最低住房保障。
(五)全面推进物业管理,改善居住环境。一是加强行业自律,提升管理水平。认真落实《物业管理条例》,规范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和收费,扩大推行物业管理招投标,强化对物业管理企业行为的监督,组织和引导物业企业开展服务质量认证。二是继续采取措施,加大物业管理维修基金的收缴力度。要积极引入信息技术,提高缴存、使用和监管的工作效率,确保资金安全,切实收好、管好、用好这笔资金。三是积极做好物业管理项目升级达标活动,争取年内再有2—3个住宅小区(大厦)达到国家级优秀物业管理标准,3—4个达到省级优秀物业管理标准,进一步改善居民居住环境。
(六)进一步加强房产法制建设。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房产市场规范整治,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坚决查处涉房违法违规行为。要继续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积极主动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各类经济案件的应诉工作,努力为房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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