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推进“放心粮油工程”实施步骤 1.根据国务院对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总体部署和市政府“放心食品工程”的安排,继续推进“放心粮油工程”。在现目前,我县拥有2个国家级“放心粮油”企业和4个市级“粮油销售放心店”。
2005年,“放心粮油”企业达到4个(其中国家级3个,市级1个),“粮油销售放心店”达到8个(其中市级6个,县级2个);
2006年,我县“放心粮油”企业达到7个(其中国家级4个,市级3个),“粮油销售放心店”达到12个(其中市级7个,县级5个);
2007年,我县“放心粮油”企业达到12个(其中国家级5个,市级7个),“粮油销售放心店”达到19个(其中国家级1个,市级8个,县级10个)。
2.在推进放心粮油工程的同时,开展“放心粮油进农村”活动。
2005年,“放心粮油”在县城的占有率达到60%,在农村的占有率达到30%;
2006年,“放心粮油”在县城的占有率达到70%,在农村的占有率达到40%;
2007年,“放心粮油”在县城的市场占有率达到80%,农村市场占有率达到50%。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粮食监督检查队伍建设
在现有的粮食行政执法人员的基础上,抽调业务骨干,充实粮食监督检查队伍,组织执法人员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根据新的法律法规,完善执法制度,使执法人员有章可寻,有据可依。建立一支廉洁、高效的粮食监督检查队伍,为维护我县粮食流通秩序、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作出保障
(二)完善粮油质量检测网络
加强与天津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和县技术监督局的联系,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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