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狠抓科技培训。
加大农业科技培训力度,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要通过各种方式和手段,如绿色证书、青年科技培训和新型农民创业培训等工程的实施,加强对种粮大户的培训。按照"科技人员直接到户,技术要领直接到人,良种良法直接到田"的工作要求,围绕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加大科技示范力度,强化技术服务,加快科技成果的推广步伐,使全市科技示范户种植的粮食产量明显提高。通过农村远程教育、电波入户等农业实用技术网络信息系统,提高粮食增产适用技术的普及率。要特别加强免耕、频振式诱虫灯、测土配方施肥、稻田养鱼(鸭)、旱粮生物覆盖栽培等节本增效、环境保护技术的宣传、培训。把优质品种和先进技术普及到千家万户。采取多形式、多渠道新品种开发形式,积极探索科技成果转化的各种新思路、新办法和新途径,逐渐形成构建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和保证粮食安全生产的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推广体系。
(五)积极防灾减灾
近年来病虫害、冻害、干旱、洪涝、风雹等多种灾害在我市呈多发、并发、重发趋势。各级农业部门要增强防灾减灾意识,克服麻痹松劲情绪,树立抗灾夺丰收思想,组织对当地自然灾害的发生规律调查研究,及早制定适合当地的粮食生产防灾减灾预案,切实加强灾害的预警和灾情的调度,一旦灾害出现立即采取应对措施,把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要因地制宜推广改革耕作制度,优先推广种植高产抗逆性好品种和高产高效种植模式,如以编织袋育秧技术为主的水稻防寒育秧技术、水稻节水灌溉技术、玉米地膜覆盖栽培技术、营养杯育苗技术、玉米育苗移栽技术等粮食生产防灾减灾配套技术,提早播种,增强抗旱、涝能力。特别是针对气候变化,大力推广节水农田等粮食生产防灾减灾配套技术,提高单位产量。
(六)推进粮食产业化经营。
要针对千家万户种粮的实际,从育秧到收割的各环节,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根据当前青壮劳力外出打工等情况,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积极引导土地合理有序流转,扶持发展种粮大户,提高规模化生产经营水平。鼓励拓宽经营服务范围,向农户提供代育、代耕、代种、代管、代收等服务,培育和扶持一批粮食加工转化和种业发展的龙头企业。要拓展社会化植保服务功能,以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报规范化、网络化、信息化、可视化建设为基础,建立灵活多样的运行机制,增加服务内容。积极开展"五统一"(即统一供种、统一机播、统一管理、统一收获、统一销售)生产示范,提高粮食生产的组织化程度。按照优质化、规模化和标准化要求,加快优质粮食生产和供应基地建设,积极开拓市场,大力发展订单生产,推进产销衔接。
三、加强对粮食生产工作的领导
(一)加强领导。各级政府和农业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好粮食生产责任制,把粮食生产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实行严格的粮食生产首长负责制目标量化,并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强化粮食安全责任,明确粮食生产目标。要把粮食生产任务层层建立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目标管理责任状,认真做好实行粮食生产联席会议制度、粮食生产领导联系点制度,在关键季节进行生产督导制度,把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细化分解,责任到人,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广大农业干部要深入基层研究,及时研究解决粮食生产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二)落实政策。粮食直补、水稻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水稻最低收购价等惠农政策,是稳定粮食生产的重要保障。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扩大政策宣传。通过宣传,形成各级政府重视粮食、技术人员热心粮食、农民群众积极发展粮食的新格局,让基层和农民及时了解政策,做到家喻户晓,同时,要加强水稻良种补贴工作的培训、指导、服务、督促、检查及良种补贴政策激励效应评估的研究,提出针对性措施,让良种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切实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
(三)保护耕地。各级政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国发〔2004〕28号、国发〔2006〕31号文件要求,切实保护好耕地。加大对基本农田保护的执法力度,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的"五个不准",坚决遏止乱占滥用耕地的现象,严禁任何毁坏、破坏耕地的行为。进一步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农田灌排、机耕道路、防护林带等配套设施。建立和完善全区土壤监测网络,构建耕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实行耕地分类保护。切实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大力实施沃土工程,改造中低产田,开展测土配方施肥,鼓励和扶持绿肥种植,实行秸杆还田,增施有机肥,提升土壤有机质,建设一批具有防汛抗旱、高产稳产能力的标准粮田。
(四)增加投入。结合国家优质粮食工程、沃土工程、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农业部粮食高产创建活动等建设项目实施,探索多元化的投入机制,着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稳定和提高粮田质量,不断改善粮食生产条件,增强抗灾减灾能力。当前要努力争取落实好《关于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4〕8号)精神,确保土地出让金平均纯收入的15%用于耕地质量建设,提高耕地生产能力;各级财政要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扶持力度,增加对种粮农户的直接补贴、农民科技培训以及粮食科研、技术推广的经费;要积极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广泛吸引社会资金发展粮食生产,特别要重视引导粮食加工企业积极参与粮食基地建设,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五)强化服务。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布粮食产销和市场供求、价格走向信息,做到家喻户晓,引导农民按市场需求发展粮食生产。要做好种子、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的储备、调运和供应工作,开展好与公安、工商、质监、物价、安监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加大对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和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种粮农民的权益。要加强病虫害的监测,做好病虫电视预报。各级农业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农技人员下乡,开展农业技术服务和指导,抓好示范样板,把先进适用的农业技术送到田间地头,帮助农民解决在粮食生产中碰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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