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泛发动群众参与行风问卷调查,强化对政府部门政风行风的社会监督。要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扎实推行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二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监察。重点解决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利个人化、个人权利利益化的问题,积极查处少数干部“吃拿卡要”谋取私利的现象,坚决纠正违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对群众和客商的合理要求,出现推诿扯皮、弄虚作假、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复的,要实施行政效能监察,追究相关责任。三要加强投资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各项制度,从严从快查处破坏投资环境的人和事,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对以检查为名乱收费、乱罚款,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坚决从严从重查处。
(四)严肃整顿作风和查办违法违纪案件。整顿干部作风、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是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突破口,是惩治腐败的有效手段。对背离良好风气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对以权谋私、滥用职权、贪污腐败等违纪违法行为要予以严厉查处。
一是继续清理纠正国家公职人员脱岗问题,坚决制止上班时间到农家院打牌娱乐的行为。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去年由纪委监察局牵头,认真开展清理纠正国家公职人员脱岗工作。通过一年的努力,原登在册的72名脱岗人员中,已有大部分返岗,清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一些单位和部门领导不够重视,清理态度不坚决,工作力度不大,措施不强硬,清理不彻底,处理不果断,甚至存在瞒报、漏报、虚报的现象;部分脱岗人员抱着等待观望的思想,找各种理由搪塞,迟迟不返岗;一些单位和部门不严格执行请假、销假的有关规定,以致个别职工以病为由长期请假不归。为继续加大清理纠正国家公职人员脱岗问题的工作力度,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清理纠正工作取得的成果,从源头上治理国家公职人员脱岗问题,使清理纠正工作真正取得实效,县委印发了《关于国家公职人员脱岗问题的处理意见》。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遵照执行。县纪委监察局已安排各派驻纪工委监察分局深入到各自监管的单位和部门开展监督工作,并将对经清理仍不返岗的国家公职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清理不彻底、处置不果断、监管不到位,仍然存在脱岗人员的部门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同时,要坚决制止上班懒散、办事拖拉、上班时间到农家院打牌娱乐的行为。监察部门要适时抽查各单位、各部门干部职工上班情况,对上班时间到农家院打牌的行为坚决查处,并给予曝光。
二是是要继续加大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今年政府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要以整顿干部工作作风,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违纪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严肃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特别是插手工程招投标、参与国有资产经营转让获取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案件。
三是是要继续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继续推进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社会中介组织的经营行为。进一步加大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力度,特别是对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等领域的案件要重点查办。对权钱交易的行为,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要结合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针对自查自纠和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中暴露出来的深层次问题,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堵塞漏洞,巩固发展治理成果,积极构建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五)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是政府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检验政府工作的根本标准。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坚持纠防并举、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四大重点:一要继续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认真贯彻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严肃查处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问题。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坚决杜绝学校乱收费行为,有关部门要深入到各中小学校,检查学生学杂费和贫困生书费是否全免到位,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是否补助到位,政策是否宣传到位;教育、监察部门要对学校收费进行抽查,及时受理有关教育乱收费的信访上访问题,对顶风违纪的要一查到底。二要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坚决纠正向农民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规范村级组织“一事一议”的运作程序,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强化农资市场监管,严肃查处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坑农害农行为,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实施。三要继续防范和纠正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在征地、拆迁、改制中,既要关心群众,又要坚持原则,在维护群众利益的前提下,对少数无理取闹、漫天要价的严肃处理,触犯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从严查处。
(六)扎实推行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部门及州市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云政发[2008]16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在全省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决定》(云政发[2008]11号)以及《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保证行政问责办法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四项制度得到全面实施,推行我县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推行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实施意见》。各单位、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率,责任追究落实到位”的目标要求,把贯彻执行“四项制度”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作为加强自身修养和履行好本职工作的自觉行动,认真推行“四项制度”的落实。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四项制度”按时有效地得到贯彻落实。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四项制度”规定的,坚决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三、加强领导,狠抓反腐倡廉各项措施的落实
今年,中央、省、市和县委对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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