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调研,各级扶贫干部坚守岗位,激发干劲,不放松工作,努力弥补“7·5”事件造成的损失;协调定点帮扶部门做好贫困地区农副产品营销工作,促进生产经营的全面恢复;把民族团结教育作为扶贫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并实施千名村委会主任培训、贫困农牧民培训、扶贫干部培训计划,使扶贫培训工作更加适应维护稳定的需要,更加贴近民族团结工作。
三、对工作的分析和部署,是一个承上启下的总结之年、规划之年、效益展现之年。我们既面临着实现《纲要》目标任务的收官之战,又肩负着谋划未来十年的重任,必须把准形势、善谋实干,把我区扶贫开发不断推向前进。
有利形势是: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城乡统筹发展的背景下,扶贫开发呈现出专项计划与惠农政策、社会各界扶贫有机结合、互为支撑的新局面,国家强调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扩大内需的重要增长点,宏观经济走势和政策环境更加有利于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刚刚结束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扶贫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国扶贫工作会议对的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自治区党委七届七次、八次全委(扩大)会议都对推进农村扶贫开发作出部署,王乐泉书记特别强调:“以南疆三地州、高寒山区、边境贫困农牧区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大幅度提高贫困农牧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从而为我区扶贫开发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经过多年的扶贫开发,我们取得了巨大成就,积累了成熟而丰富的工作经验,今后的扶贫开发工作有着良好基础;新阶段扶贫工作在制度安排上,重视开发扶贫和生活救济的有机衔接,实行“两轮驱动”,瞄准贫困人口,全面实施扶持政策,重点提高综合素质和发展能力。这些都为及未来十年的扶贫开发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和有利的条件。
不利因素是:
在新的形势和任务面前,我区扶贫开发制约因素仍然很多,深层次的矛盾依然存在。从客观方面来看,我区气候条件特殊、自然环境恶劣,贫困人口人均占有生产资料少、发展空间狭小,贫困程度深、返贫因素多,影响着扶贫开发进程;地缘政治环境特殊,周边环境复杂,扶贫开发肩负着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双重任务;扶贫开发成本高、难度大,全区仍有938个贫困村尚未实施整村推进规划,还有249万扶贫对象需要进行扶持,缩小发展差距的任务仍然繁重。从主观因素来讲,我们对扶贫开发政策的研究相对滞后,对国家扶贫战略和政策体系还缺乏深刻理解和有机把握,扶贫资金投入与全面扶持扶贫对象的政策需求存有较大差距,瞄准性措施还有待加强;扶贫开发机制有待进一步创新,推进方式和手段也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基层扶贫机构与所承担的任务不相适应,个别地县对扶贫工作研究不深,有的处于应付。
我们的工作思路是: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七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把尽快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作为扶贫开发的首要任务,坚持“划分区域、分类扶持、整村推进、巩固提高、完善机制”的工作方针,突出“三个重点区域”,优先支持“七类项目”,创新扶贫方式,加大资金投入,强化支撑基础,扶持优势产业,提高增收能力,进一步改善民生、促进发展、缩小差距,推动贫困地区的改革发展和团结进步。
主要任务是:
打好实施《纲要》收官之战;谋划未来十年的扶贫开发工作;展现我区扶贫开发成效;科学制定自治区扶贫标准。
几点要求:
一是加大扶贫开发投入力度。自治区在财政扶贫资金、信贷扶贫资金和帮扶单位的安排上,将重点保证完成《纲要》目标的需要。各地州、县(市)、定点帮扶单位也要进一步加大扶贫投入,为实现《纲要》目标提供保证。
二是抓好重点工作。要加大整村推进力度,努力完成《纲要》关于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的任务,特别是要突出距边境线25公里范围内的贫困村、人口较少民族的贫困村,保证投入强度,不折不扣地完成任务。要继续以“七类项目”为重点,优先支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扶持一批从事畜牧业、林果业的大企业,促进产业化扶贫;对扶贫龙头企业实行年度考核和进退机制,增强其辐射带动能力,同时要防止个别企业钻国家扶贫政策“空子”;要增加对县级扶贫培训的资金投入,深入实施“雨露计划”,启动“两后生”农牧实用技术培训和技能培训,继续实施“千名村委会主任”培训计划。
三是全面完成的各项计划。主要是,使26.3万贫困人口得到有效扶持,具备自我发展能力;完成354个村的整村推进规划,其中“三个确保”村38个;完成“雨露计划”培训15万人;重点县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幅超过全区平均水平。
四是做好新十年纲要和“十二五”扶贫开发规划编制工作。自治区成立以钱智副主席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详细方案。各地州、县(市)要按照自治区的安排,成立机构,制定方案,抽调人员,安排经费,确保上半年完成地县的几项规划。下半年自治区制定十年纲要、“十二五”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
五是把“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扩大到所有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完善扶贫对象识别瞄准机制,为全面落实扶持政策提供制度保障。国家拟于2月份召开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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