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非领导职务干部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县(市)极其重要的
问题三:观念陈旧,思维错误;负面效应:形成认识误区
自邓小平同志提倡并实施“废除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以后,各级组织和部门都相继执行了这一制度,科处级干部一般在56岁以后就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保留职级,享受待遇,名曰“退居二线”,统称为“调研员”。由于他们退居二线后大都年龄偏大,身体欠佳,且临近退休,所以在工作上有所松劲、纪律上有所松驰,大家都能理解,也可以接受。然而,自实行公务员制、特别是近几年实行领导干部职务“改非”制度以后,由于大家还停留在过去的思维和意识中,陈旧、传统的观念使人们对“改非”干部产生了模糊甚至是错误的认识,从而形成了一些认识上的误区。
第一,认为“改非”是一种组织照顾。领导干部职务“改非”,很多人都认为是一种政策性照顾。有的单位领导者认为,“改非”干部是组织安排退居二线的,应该照顾、让他们好好休息,不给他们安排具体工作,不落实具体任务,即使有点任务也不与其他职工同考核、同奖惩,工资照拿、津贴照发、福利照得,实足的“甩手掌柜”。多数“改非”者觉得,既然是组织照顾,凭啥不享受这种待遇,恭敬不如从命。然而,从重庆市县(区)科处级领导“改非”的年龄来看,有的不到50岁就“改非”了,这支队伍大都身康体健、年富力强,没有任何理由也根本不需要照顾。如笔者所在单位,共有两名“改非”干部,去年几乎同时离任,不但身体很好,而且精力充沛,目前他们是“一不签到二不签退、三不下乡四不开会”,正心安理得地享受着自由职工的待遇。LOcALhoST由此可见,为“改非”干部提供的这种特殊照顾,给单位带来的只能是不公平、不公正、不和谐、不安定,使大家对他们不得不产生“羡慕嫉妒恨”的心理。
第二,认为“改非”就是“退居二线”。按照我国公务员法律制度有关规定,非领导职务是实职,不是虚职,是在职,不是闲职。因此,不能再按过去那种安排退二线干部的思维方式安排“改非”族享受待遇,而是要让他们回归本来面目,即离职不离岗,退位不退休,干事而不是赋闲。以前的退二线干部享受有关待遇,因为他们确实是年老体弱,临近退休,长期从事领导工作,享受待遇也在情理之中。而现在的“改非”族,大都年龄不大,身体健康,任职时间也不是很长(多数是单位副职),有的只有短短一届,完全不应该享受“二线”待遇。所以,“改非”并不等于“退二线”。
第三,认为“改非”是政治生涯的终点站。许多“改非”者认为,“改非”了,就是政治生涯到头了,普遍存在“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想法,从而失去了工作热情和工作动力,对自身的要求也逐渐降低,纪律松驰,作风疲沓,不思进取,对单位的工作不闻不问,就象毛泽东同志曾说过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明哲保身,但求无过”。有的职工认为,“改非”干部到点儿了,如今无职无权,今非昔比,把他们的建议说成是闲操心,这也导致了部分“改非”干部即使主观上想干事、但又怕被误认为出风头而不敢放手工。
二、改变科处级“改非”干部队伍现状的对策措施
目前,县(市)科处级“改非”干部队伍问题积重难返,令人堪忧。究其原因,有政治的,也有经济的;有主观的,也有客观的。其影响是负面的,后果是严重的。因此,必须更新思维方式,提高思想认识,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教育管理,使“改非”干部管理和使用步入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1、端正思想,澄清认识,创新思维观念
一是要更新思维,统一认识,消除“改非”干部的思想障碍。组织部门及相关单位要对“改非”干部进行深入细致的谈心谈话活动,了解他们的内心需求和思想动向,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纠正他们的错误想法,使他们放下思想包袱,调整好心态,摆正好位置,正确对待职务的升降去留,彻底摒弃“官本位”意识。无论是组织还是个人,都不能按传统的、陈旧的思维认为“改非”干部是“二线人员”、“调研员”,应该休息、应该享受,而是要树立非领导职务干部是实职、有岗位、有职责,应积极工作并有所作为的正确观念。鉴于“改非”干部基本上都是共产党员,应该教育他们要以一个党员的党性和原则要求自己,因为党员只能讲奉献不能讲索取,更没有“照顾”、“享受”之说。
二是“改非”干部自身要端正思想,提高认识。要明确,“改非”制度不是针对个人,而是面向全社会,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同时,有的“改非”干部要从另外一个角度去思考:自己担任了这么些年领导干部,虽然没什么政绩,但该享受不该享受的都享受了,该得到不该得到也得到了,应该想得通了。再者,少数“改非”者还应该好好地想一想,自己的仕途经历并不是那么光明磊落的,比如,有的是能力不强但运气很好而提拔的,有的是靠阿谀奉承、趋炎附势而提拔的,有的是靠身居要职的官员的特殊关系而提拔的,有的是“带病”提拔的,有的则是在任职期间因经济、生活作风等问题差点下台而又以化险为夷的……所以说,这些人还有什么想不通呢?特别是有的“问题领导”,能够“安全着陆”也算是一件幸事了,还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工作呢﹖
2、建章立制,规范管现,创新体制机制
一是创新“改非”干部管理机制。要根据分类管理原则,健全“改非”干部管理机制,合理开发和优化配置“改非”干部资源,通过完善配套措施,纳入正常干部管理体糸。组织部门要建立专门的“改非”干部信息资料库和人才库,对他们的工作表现、能力水平、专业特长、廉政勤政、考核奖惩以及身体状况等方面进行详细登记,并在此基础上根据每个干部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和动态管理。组织部门每年要举行一至二次“改非”干部座谈会、报告会或学习会,通报有关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每年要对他们进行定期考察考核,并及时掌握和更新他们的基本情况,以此作为对他们进行奖惩和晋级的重要依据。
二是建立健全监督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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