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海选”后任期届满的全县村委会班子的调查与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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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海选”后任期届满的全县村委会班子的调查与思考 近期,我们对“海选”后任期届满的全县村委会班子进行了一次调查。从调查情况看,这一届村委会班子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开展村民自治,农村面貌大为改观,干群关系得到改善,农民自我管理意识也逐渐提高,在村级经济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发现一些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使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朝着良性发展的轨道运行,是摆在各级党组织面前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存在问题 1、村干部年龄较大,文化水平偏低。全县共有18个乡镇,164个行政村,1048名村级干部,平均年龄41.85岁,有的乡镇村干部平均年龄45周岁,最低的39.26周岁。全县村主任平均年龄43.26岁。文化素质偏低,全县村干部中大专学历6名, 占0.6%;高中学历占24.91%,初中学历占58.93%,小学文化占14.97%,文盲占0.5%。全县村主任文化情况,小学占13.52%,初中占61.17%,高中占24.11%,大专1名,文盲2名。 2、村干部结构上,有些村班子中大族大姓比例较大。个别地方是清一色的大族大姓,这就在保证全体农民利益上会产生一定的偏差,从而为宗族房股势力的滋生和蔓延提供了土壤,不利于基层民主建设。 3、村干部中存在一定的近亲繁殖现象。有些村书记、主任在培养村干部上不从事业的高度出发,搞平衡关系,只注重从自己的亲属中培养选拔,自己退下来了,也要推荐亲属、子女担任村干部,从而出现村干部家族化倾向。 4、少数村“两委”班子不够团结,关系不协调,思想不够解放,从而造成一些急、难问题互相推诿。LOCAlHosT目前少数村的工作仍存在遇到问题时互相踢皮球、扯皮,造成有些工作重叠,有些工作死角无人管,“各拿各的号,各吹各的调”。 5、个别地方在选用村干部上把关不严,少数有劣迹的不良分子混进村干部队伍中,群众对此意见较大。 二、原因分析 1、经济发展上,虽然近年来农村经济得到一定的发展,但由于多种因素影响,村级经济发展缓慢,经济结构不够合理,集体经济薄弱,农民增产不增收,于是弃田撂荒外出打工,或在农忙时回家务农的现象比较普遍,村里平时留下的多是老弱病残,有能力、有文化的留不住,无能力、无水平的走不了。客观上为选人、用人造成了困难,选来选去还是“老面孔”。与此同时,一些乡镇财政困难,没有更多的税源,要完成国家的任务,就得靠干部“登百家门,收百家费”,工作难度很大。一部分农民确实由于家底薄、经营不善、入不敷出而存在缴纳的实际困难,也有一些农民因为自己的实际问题没得到解决,或是对基层组织和干部缺乏信任感而拒交。这样,一边是农民没有力量或主观上拒交,一边是乡村干部在收缴税费问题上几乎无法可想,在这种情况下,某些基层党委在选用村干部上极易为完成各项任务而用一些所谓有“能力”的人,从而出现用人上的偏差。 2、农民受教育程度还偏低,不少农民缺乏应有的民主素质,部分群众民主意识淡薄,受传统思想影响,加之文化素质不高等原因,不懂得如何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有的甚至存在对立情绪,认为只有选“自家人”、“同姓”人,才能为自己说话办事。 3、村民自治使农民获得了实实在在的民主权利,并由此带来了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的重大变化。有些村干部书记和村委会干部对村民自治存在一些片面认识和错误观点,带来了用权行为上的偏差。主要表现为:①有的同志错误地认为,既然实行村民自治,村委会依法开展工作、行使职权,就不再需要村党支部的领导了。他们把村民自治与党的领导对立起来。有些“海选”上来的村委会主任把民意当成护身,认为自己是全体村民选出来的,因此只有自己才能代表村民,由于自己族大、姓大,村里事应该由自己说了算,说错了、干坏了也没关系。甚至刚上任就与村支书闹矛盾、争大小,对村党支部的决议置之不理,也有少数党支部在领导村委会时显得理不直、气不壮,使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受到一定程度的削弱。②有的村党支书习惯于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就是事无大小、巨细都要向村支部请示,由支部说了算。这种观点否认了村委会的职能作用,把党支部的核心领导作用理解为“村支部唱主角、村委会当配角”。一些本应由村委会讨论决策的事项,大都仍由党支部拍板,即使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和村委会联席会议,也只是过过场,搞表面文章。③有的村党支部片面认为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就是抓党务、抓党建,其它事与党支部无关。而村委会则认为党支部是村级组织的核心,一切重大事情都要由党支部决定、拍板,从而使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互相扯皮、推诿,造成书记、主任之间不是相互争斗,就是放任自流,村级组织没有凝聚力和战斗力。 4、村干部的经济利益被忽视,使部分村干部在“补偿”心理的驱使下产生一些短期行为。村干部的工资主要靠村里解决,不仅数量少、没保障,而且往往同完成乡镇任务情况挂钩,完不成者得到实际工资就更少。巨大的工作压力、微薄的工资收入,使不少村干部在同其他富起来的村民对比中产生失衡心理。明处得不到,就从暗处补偿,或认为经济上吃了亏,那么政治上找补偿,在选用村干部上就容易产生任人唯亲的现象。 三、对策思考 1、重视和加强对农民、村级干部的教育。一是加强对农民的民主法制教育,通过各种途径和方法,加强与农民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法制观念。当前要着重加大对《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宣传力度,让农民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证村民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教育村民珍惜自己的权利,抛弃个人恩怨,克服宗族派性,把热心为群众服务、公道正派、有能力带领群众勤劳致富奔小康的人选出来。二是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为契机,增强村级干部艰苦创业和为民服务的意识,鼓励他们积极参加“学理论、学政策、学法律、学科技”活动,不断提高思想修养、政策水平、文化素质和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同时要用先进的思想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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