况和促进生产力发展的要求,继续推进政府机构改革的深化和政府职能的不断完善。要根据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政府职能,并根据行使政府职能的要求调整和完善政府机构,以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
第三,把政府职能转变的重点放在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建设上,使依法治国方略真正落到实处。依法治国直接表现为对政府职能的构成内容和运行程序的规范和约束。现在,我国有关政府的职责和作用的法律规范很少并且过于笼统,使得政府的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随意性的空间很大,而有效约束的力度很小,难以避免权力的滥用。我们必须要在政府管理社会事务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建设上有所作为,才能真正把政府职能转变到与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目标模式上来。
第四,大力发展和规范社会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增强社会自我管理的能力,构筑政府与社会共同治理的模式。一是要理顺政府部门、行业管理和中介机构之间的相互关系,强化行业协会的管理职能,逐步建立起以行业自律管理为主、政府间接管理为辅的管理体制;二是要继续大力发展各种中介组织,同时针对目前中介组织小、乱、散的情况,扩大规模,以满足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三是要加强立法和执法工作,使中介行业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四是要加强人才培养,提高从业者素质。要在健全用人机制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对从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其素质和服务质量。
四、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制度保障及法治环境
首先,要从根本上转变政府的职能就得以市场法则为依归减小政府的权力。政府仅是市场规则的制定者及“守夜人”,而不是市场运作的当事人。其次,把市场法则细化为可操作性的规定。如除了分配稀缺资源需要政府审批、并有数量控制外,其他普通资源的许可、认可、核准、登记四项许可形式没有数量控制。而且特许事项应当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即市场化)方式决定是否给与特许。其他许可在通过审查、核实、检测、验收后应在法定期限内予以许可。这样既可以防止政府机关滥用权力,也体现了市场的公平原则。同时,这种市场法则的具体化不仅在于对政府权力的限定,更重要的是政府权限的公开化,便于民众对政府权力的监督。再次,明确规定了政府审批权的设立机构与范围,从而不但减少了政府职能部门立法为自己寻租设租的可能性,也为政府部门从根本上转变其职能创造了前提条件。
政府职能转变是否到位,关键是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减少对经济的直接干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能应该是搞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为市场主体服务。因此,要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该减的一定要减下来,把属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权和投资决策权真正交给企业,把可以由社会自我调节和管理的职能交给社会中介组织,把群众自治范围内的事情交给群众自己依法办理。要引入竞争机制,从根本上打破行业性垄断。同时要完善宏观调控机制,加强对重要领域的行政监管,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减少对经济的直接干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体地位和基础性作用。
五、地方政府特别是县乡政府职能转变的有效途径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地方政府特别是县乡政府必须及时转变职能。尊重经济发展规律,既不能缺位,也不能越位、错位,是地方政府职能准确到位的内涵之一,就是适当的引导和推动,使经济的主体——企业有继续发展、持续扩张的欲望和动力,这对于县乡政府来说,尤为重要。
县乡政府要有“政府部门对企业只有服务的权力”的理念。在这种理念下,大力推进体制改革,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县乡政府作为基层组织,其职能如何科学界定,多年来,诸多专家学者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我认为,万变不离其宗,“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其指导思想,“发展好、维护好、实现好最广大群众的利益”是其目的,“小政府,大社会”是其目标。而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和规律来设置县乡政府的职能,则是社会现实的迫切需要。这就要解决一个问题,那就是什么事是县乡政府应该做的,什么事不是县乡政府应该做的,该管的事要全力管好,不该管的事情不要越俎代疱,乱插手。
县乡政府特别是西部地区县乡政府职能如何转变,我认为,当前应做到“四个一”,即:
加强一部分。县乡政府职能的核心就是为群众提供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创造有利于人民群众创造财富的社会环境。现如今,乡村黑恶势力滋生漫延,偷盗猖厥,黄、赌、毒现象屡禁不止,乡村社会治安状况令人担忧,社会稳定隐患不容忽视。因此,县乡政府应加强乡镇派出所、司法所、农业服务中心等站所建设,充实人员,确保办公经费,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来说,这些部门都是为群众提供公共产品的机构,是政府职能所在,因此象乡派出所、司法所的职责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农村经济基础增加农民收入,只能围绕着市场转,农民在调整农业结构中要成功,政府就必须为他们提供各种各样的农产品市场信息,并为农民提供农业生产适用技术培训、农作物的病虫害防治,禽牧水产疾病的控制和预防。农业服务中心的职能在这些方面应突出,并实实在在地履行好这些职能,把份内事做好。
上收一部分。就目前县乡政府目前的财政现状来看,像水利、交通、电力、教育、土地等公共设施之类的公共产品,乡镇政府是根本无法提供的。因此,这类职能就应上收县一级,由县一级职能部门统一供给、统一管理,实现财权与事权的统一,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减轻乡镇政府负担。
撤并一部分。县乡政府必须有所为、有所不为,严格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不插手经济事务,不用行政手段干预市场。象过去乡镇政府自筹资金或拿拮据的财政钱、甚至贷款举债发展乡镇企业,发展乡村工业等职能要彻底放手,让个体民营经济去办,政府只需做好市场经济的守夜人。至于象带领群众脱贫致富之类的职能,也要切实转变过来。由过去反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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