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增强忧患意识、大局意识。同时,充分发挥自身联系面广、位置超脱等优势,大力发展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创办社会服务机构和经济实体,如养老院、幼儿园、诊所、康复中心、慈善超市、助学广场等。广大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积极参加经济建设,参与扶贫济困、希望工程、抗洪救灾、修桥铺路、施医施药、植树造林、帮助孤寡老人和弱势群体等,为苏州经济发展、社会协调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近年来,我市宗教界每年为贫困地区捐建学校、为灾区群众捐款捐物、为本市少数民族贫困户和社会特困户捐款捐物达60多万元。这既体现了宗教的社会价值,又体现了宗教报恩社会的慈训,受到广大人民群众广泛的赞誉。
加强海峡两岸宗教交流,促进两岸
和平统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两岸人民,同根同源,同宗同祖。宗教界一直以促进祖国和平统一为神圣使命,并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两岸宗教界之间的友好交往。1998年,大陆佛教代表团护送玄奘头骨到台湾玄奘大学,受到了台湾同胞的热烈欢迎。2002年佛指舍利赴台湾供奉,受到400多万台湾同胞的朝拜。2004年少林武僧团访台及海峡两岸佛教音乐展引起很大轰动。大陆道教与台湾道教,多次互访和举办了“罗天大醮”等大型宗教活动。这些成功的活动,不仅赢得了两岸和世界人民的称赞,更拉近了两岸人民的距离,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的国家,宗教问题在我国的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位置。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上看,都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处理好宗教问题、充分发挥宗教界的积极作用,不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议题,而且是非常重要的一大方面,没有民族宗教的和谐,就没有全社会的和谐。妥善处理好我国的宗教问题,切实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处理好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之间的关系,把全体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的意志和力量引导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上来,事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
二、积极探索宗教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途径和方法
宗教是社会的一个子系统,宗教问题既是信仰问题,又总是同政治、经济、文化、民族等方面历史和现实的问题相交错,对社会的各个方面都会发生影响。因此,宗教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的途径和方法也应该是多角度、全方位的。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是我国各大宗教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我们要重视和发挥我国宗教界人士的独特功能,切实有效地发挥他们的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
首先,要加强宗教自身建设。(一)通过神学思想建设大力促进信仰建设,对教义思想做出符合时代进步的阐释。佛教的人间佛教、伊斯兰教开展的解经工作、天主教的民主办教、基督教的神学思想建设等,都是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的积极举措。(二)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积极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建立和完善各类规章制度,以制度建设促进信仰建设、道风建设和宗教活动场所的有序管理,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和规范化建设。(三)抓好道风建设。宗教要加强道风建设,“反求诸己”,“反躬自省”,每一个团体和教职人员都要做到严于律己,相互尊重,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维护宗教界形象。(四)大力培养宗教接班人。赵朴老当年提出,佛教事业的正常发展与进步的关键,第一是人才,第二是人才,第三还是人才。这对我国各宗教都是适用的。能否在实践中坚持爱国爱教的原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方针,真正起到团结引导信教群众的作用,关键在于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接班人的培养问题是当前我国各宗教共同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我们各宗教一定要努力培养出更多爱国爱教、有较高宗教学识的人才,从而保证宗教坚定地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
第二,充分调动宗教界和广大信教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经济建设作贡献。宗教界要对信教群众加强宣传教育,帮助他们提高科学生产的能力,鼓励他们通过诚实劳动早日致富。在这方面的途径很多,可以通过发挥宗教的积极因素,帮助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可以通过宗教从海外引进资金、技术、项目和人才等;教会组织可以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帮助信教群众走依靠科技发展生产的道路;可以通过对宗教文化资源的挖掘和开发,使其造福于社会,宗教文化也自然会促进旅游业及其他相关产业的发展等等。
第三,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的宗教界代表积极参政议政,认真听取和反映信教群众呼声,代表宗教界参与国事是宗教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一条重要途径。同时,宗教界要增强法制观念,自觉在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从事正常的宗教活动,履行应尽之义务,把“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作为开展工作的指南。当前,宗教界要深入学习《宗教事务条例》,并协助党和政府宣传和贯彻好《条例》,这对于促进宗教事务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第四,发掘宗教的积极因素,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道德建设。道德教化功能是各宗教最重要的社会功能之一。胡锦涛总书记在接受第十一世班禅拜见时指出,宗教界要“弘扬宗教教义中扬善抑恶、平等宽容、扶贫济困等与社会主义道德要求贴近的积极内容”。面对当前社会上存在的一些不良观念和人们日益突出的心理问题,宗教也可以发挥他们的社会功能,为帮助调节和解决这些问题多做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作为宗教部门的干部,我们要研究和发掘宗教的积极因素,充分发挥宗教界的独特优势和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献计出力。宗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其独特作用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有一些问题值得认真研究和探讨。(一)如何利用好宗教的积极因素,充分发挥其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道德体系建设中的作用,不仅是宗教界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也是党和政府部门需要研究的问题。(二)如何进一步对包括宗教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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