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建设工作。
社区管理科:负责检查、指导、督促驻辖区各单位、中小企业的“四个能力”建设工作。
社会事业科:负责协助公安机关检查、指导、督促歌厅、舞厅、卡拉ok厅、公共娱乐场所、网吧、文物保护单位、医疗卫生机构等“四个能力”建设工作。
综治办:负责辖区内宾馆、茶楼等“四个能力”建设工作。
城管科:负责对建筑物外墙户外广告牌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辖区内农贸市场及商场等“四个能力”建设工作。
安监办:负责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负责检查、指导、督促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的“四个能力”建设工作。
社公站:加强对辖区商家店铺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指导群众积极开展群防群治工作。
各社区:要落实火灾防控“四个基础”建设任务,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组织,落实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完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等工作制度,明确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管理职责,制定防火公约,指导群众积极开展群防群治工作,结合实际发展专职、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
驻辖区单位:要落实消防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对照查摆,切实采取措施加强、改进和规范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定期开展防火检查、落实消防教育培训、火灾疏散逃生演练等。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开展“四个能力”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由单位对照标准自我评价合格后,向区政府部门申报考评验收。
六、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将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社区“四个基础”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谋划,切实采取措施循序推进“防火墙”工程实施,为“和谐双桂、平安双桂”建设构筑坚实的消防安全屏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科室、社区和驻辖区单位要积极开展“防火墙”工程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板报、墙报及社区宣传栏等不同形式深入宣传发动,普及消防知识,迅速形成强大的消防宣传攻势,为“防火墙”工程建设营造浓厚氛围。
(三)落实责任,严格奖惩。
办事处将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进展迟缓、成绩不明显的给予通报批评,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亡人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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