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活动的通知>》(成安监委〔2010〕41号)要求,我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从8月份开始至10底,在全市范围内认真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打击重点。
按照xx市安监委的通知要求,我市结合实际,制定并印发了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都安监委〔2010〕5号),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积极行动起来,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作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服从服务于“率先构建新型城乡形态,全面加快世界田园城市示范区建设”大局,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扎实开展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排查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加快形成严格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效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在此基础上,为确保“打非”工作取得实效,市政府专门成立由分管副市长杨峰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强、安监局局长邹文任副组长,市安监局、监察局、公安局、建设局、交通局、经济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局、商务局、质监局、市教育局、市城管局、环保局、广电局、公安消防大队、供电公司等部门分管负责领导为成员的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专项行动。LOcalHOST各乡镇(经开区)、市安监委相关成员单位也分别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各自的《实施方案》,摸清了辖区企业底数。
二、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
市政府明确由市安委会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组织安监、公安、交通、建设等部门,深入分析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产生的主要因素,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乡镇和行业,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有效打击,以强有力的措施查处和取缔了一部分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
一是对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业进行了打击,重点对庙宇、景区、陵园等区域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摊点进行清理,取缔非法销售摊点38家,收缴非法烟花爆竹1680饼,礼花八十组;
二是对非煤矿山进行了打击“三无”生产工作,重点打击并取缔了4户非法从事石灰石、砂石料开采的行为;
三是联合交通、公安等相关部门,对道路交通运输行业“三无”车辆进行了查处打击,出动人员1380人次,查获非法营运客车28台(其中非法营运大客车:6台)暂扣违法机动车126辆。对5人处以行政拘留,追究3人的交通肇事刑事责任,极大维护了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四是对水上交通的“三无”运营进行了查处打击,打击野漂载客的行为2起;
五是取缔非法销售汽油摊点6家;
六是对冶金行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岷电新中亚、xx市长峰(集团)公司压延分厂进行了关闭,对xx市锦阳电解锰厂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进行了限期淘汰;
七是建筑施工行业对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堰山河畔、xx市为农服务站a标建设工程等5个工程进行处理;
八是消防、公安等相关部门,对非法营业的社会旅馆、网吧、卡拉ok、超市、商场、餐饮业进行严厉打击,行动期间共检查单位25家,实施停产停业1家;
九是环保局、中小企业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市塑料和泡沫生产加工行业进行了大排查,重点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中小型塑料和泡沫生产加工进行了查处,依法关闭12家塑料制品作坊和非法泡沫加工厂;
十是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针对我市关闭的矿点和涉爆施工结束单位较多的实际,先后对龙池镇、紫坪铺镇等原爆炸物品使用较为集中的区域进行了专业检查,杜绝私藏爆炸物品,减少了对社会危害隐患。
三、下一步工作。
1.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关闭非法生产经营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理清思路,改进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进一步落实责任,克服疲劳和厌战情绪,坚持打好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持久战”,严格排查,从严监管,发现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一处,坚决查处打击一处。
3.用好法律手段,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从严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非法违法生产事故的发生。
4.畅通情报信息、强化协调配合、着力形成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做到行动迅速、打击有力,从源头打击控制非法违法行为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