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龙头企业和专合组织,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认证和商标注册,2006年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食品类产品全部达到无公害食品标准,增加绿色食品、有机食品10个以上,农产品商标注册增加500件、证明商标增加2件。引导和鼓励龙头企业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技术合作,建立企业科技开发中心,大力引进和开发新品种、新产品,积极引进农产品加工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增加我市农业自主知识产权数量,提高农业的科技创新能力。
(四)大力促进农业经营方式转变。一是大力推进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认真落实《中共**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见》(成委办[2005]37号),力争到年底全市耕地流转面达到16%,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二是大力发展农村专合组织和农业行业协会。推进《**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的立法进程,争取《条例》早日颁布实施,围绕重点产业大力发展专合组织和行业协会。三是进一步完善企业与农户的联结机制。着力完善定单农业、二次返利等利益联结方式,大力引导农民以土地使用权、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入股,支持
部分重点龙头企业在其核心示范基地进行“村企合一”的试点探索,推进“一村一品”试点工作。依法加强农产品购销合同双方合法权益的维护,打击各种扰乱农产品市场的违法行为。四是着力发展现代农业物流。积极开展现代农业物流的宣传、培训、咨询活动,加强与国内外农业物流领域的交流与合作,采用市场、经济、行政等手段,大力促进我市农产品的连锁、超市、配送经营,积极发展网上交易、拍卖交易、期货交易。继续加强我市农村经济信息网络体系建设,重点支持一批现代化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
(五)继续加大农业产业投入。继续扩大市级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规模,在项目安排上集中使用、择优扶强、不分散投放,在投入机制上更多地采取贴息、担保、提供风险保障金等办法,起到“放大”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作用。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土地出让金收入使用的有关规定,将其中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改善农村生产条件的资金,全部用于扶持十大重点产业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对重点产业的“良种直补”、“农机直补”经费,加大对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的质量认证、品牌创建、产品出口等的财政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强协调服务,争取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推进与农发行的农业政策性金融合作,争取在3年内农发行向市级重点龙头企业新增贷款100亿元,缓解龙头企业融资难的矛盾。
(六)切实加强领导和协调服务。要切实加强对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分析研究,配套政策措施,突出工作重点,不断取得突破。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中央、省市出台的农业产业扶持政策,帮助龙头企业和农村专合组织解决用地、用电、用工、融资、注册、认证、营销、出口、维权等方面遇到的困难,为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和服务环境。积极组织开展龙头企业间的交流沟通,举办多种形式的研讨会、经验交流会、现场会,为企业间的相互学习与合作提供条件。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和农业产业化统计运行分析,搞好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审核工作,加强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训,完善工作机制和项目管理,确保全年推进农业产业发展目标任务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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