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医疗的筹资模式。建议调整筹资顺序,先由地方财政将每人20元的补助金筹齐,并将中央财政补助金到位,然后凭着已经到位的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收缴个人负担部分,让农民感觉到承诺真实可靠,马上可以兑现。在合作医疗启动阶段,可以淡化“谁参保就补助给谁”的观念,参照试点县上年末的实有农村居民人数,先按照每人40元全部给予安排。从财力的角度讲,一般不存在按照农村总人口补助会出现各级财政因财力紧张出资不足的问题。在农村合作医疗按此新方式筹资启动之后,可望较快落实大部
分个人负担部分,逐步形成良性运转的发展态势,由此提升农民基本医疗条件和水平。
妥善解决失地农民与进城务工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
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出现了大批失地农民和进城务工农民,解决好他们的社会保障问题是统筹城乡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不同地区失地农民以及同一地区失地农民之间的生产生活状况存在较大差别,需要区别对待。对于有劳动能力的失地农民,应该首先着眼于促进其就业。当地政府应该为这部分失地农民就业提供信息,减免就业过程中需缴纳的税费,如企业招工应该优先考虑当地失地农民就业。在实现就业的基础上,城镇区域内可以企业职工或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来解决其养老、医疗等方面的保障问题。对于无劳动能力的失地农民,应该在分配其土地补偿费基础上,从政府土地转让净收益中划出一定比例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可以借鉴部分地区农民以土地作价入股的方式参与企业的组建,并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获得利润分成,让失地农民有更为稳定的收入来源,进而分享工业化带来的实惠。
进城务工农民是介于城市居民与农民之间的特殊群体,妥善解决这部分群众的社会保障是有效衔接城市社会保障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关键。目前至少需要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一、建立农民工强制工伤保险制度。很多进城务工农民在建筑、搬运等高危行业工作,劳动强度大且工作时间长,是工伤风险高发群体。因此,建立劳动保障部门牵头的农民工强制工伤保险制度十分必要。二、将长期进城务工、劳动关系相对稳定的进城务工农民,纳入城镇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不建立个人账户,主要解决其大病风险。而且考虑到进城务工人员多为青壮年,且未来仍有可能回到原居住地,其缴纳的保费可设为相对较低的水平。三、对于流动性强、季节性进城务工农民,可以通过参加原居住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来解决医疗保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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