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旗上使用的统一标识组合图样由两部分组成,上部为统一标识,下部为“中国石油”字样。
司旗底色为淡蓝色。
2、统一标识与会议、活动或单位名称组合的使用方式
(1)统一标识与会议、活动名称的组合使用图样由两部分组成,左侧为统一标识,右侧为会议、活动中文或英文名称,需要时,中文名称可以和英文名称上下对应并用。
(2)统一标识与集团公司或股份公司名称的组合使用图样由两部分组成,左侧为统一标识,右侧为集团公司或股份公司中文或英文名称,需要时,中文名称可以和英文名称上下对应并用。
(3)其他使用主体使用的统一标识组合图样由两部分组成,左侧为统一标识,右侧为相关单位的中文或英文名称,需要时,中文名称可以和英文名称上下对应并用。其中,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及股份公司所属单位的中文或英文名称具体表述详见附件3,其他单位的名称具体表述为该单位的中文或英文名称。
(4)在同一地区分为上市部分和未上市部分的油田和炼化企业,为体现整体性和一致性,在共用场所或特定地点应该使用通用的名称(见附件4)表述。名称与统一标识的组合使用方式同上。
(5)需要时,可以将统一标识居上,下部冠用会议、活动或单位中文和/或英文名称。
3、统一标识在境外的使用方式
在境外使用的统一标识组合图样由两部分组成,上部为统一标识,下部为“cnpc”字样。集团公司从事勘探开发、施工作业、炼油化工、贸易销售的各企事业单位在境外均应突出使用该种组合图样。在使用统一标识的前提下,也可以根据使用场合采用竖式或横式方法与单位、活动名称相组合,以满足区分使用的需要。单位、活动名称一般应采用汉、英双语规范表述。
4、统一标识在股份公司对外披露、新闻发布等场合的使用方式
股份公司在对外披露、新闻发布等场合需要使用统一标识时,其组合图样可由统一标识和股份公司名称的英文简称“petrochina”组成。
五、使用统一标识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统一标识的重大意义。统一标识,是集团公司坚持整体协调发展,塑造跨国公司新形象的重大举措。各企事业单位,特别是领导同志,要充分认识统一标识的重要意义,强化“中国石油”的整体观念,支持标识整合,加快标识更新,停用原有标识,维护标识权益,把做好统一标识的各项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抓好抓实。
(二)加强对统一标识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统一标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集团公司成立品牌管理委员会,下设委员会办公室,由专人负责品牌形象的策划、管理和维权等工作。各企事业单位也要明确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具体负责统一标识工作的组织领导,并落实具体工作部门,按照集团公司统一标识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统一标识工作计划,并抓好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
(三)切实维护司旗使用的一致性。凡需在广场、会场、大厅、办公区等公共场所和设施、设备等处使用司旗时,必须严格按统一标识的组合图样、色彩、比例及旗帜底色等规范使用,不得任意改换。在办公场所、大厅、广场等具备条件的地方都应悬挂或竖立司旗。
(四)有计划地做好统一标识的更换与使用工作。
1、2005年6月30日前,完成主要建筑物、办公场所、重要接待公共场所、对外网站及印刷品(包括信封、名片等)统一标识的更换工作。其他更换工作应有计划地进行,原则上在2006年12月30日前完成。凡需新用标识的地方不得再使用原标识,各企事业单位也不得另行设计新标识。
2、2005年12月31日前,完成5000座加油站外部形象的改造,全部加油站的形象改造于2008年奥运会开幕前完成。
3、股份公司所生产的石化产品的包装自2005年1月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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