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15岁以上城乡低保妇女开展乳腺癌和宫颈癌免费检查。
牵头单位:县卫生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建设局、县残联、各乡(镇)政府
15.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制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体系、妇幼保健机构建设规划。加强儿童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在县医院设立儿童重症监护室。加快卫生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改善卫生监督机构执法条件。
牵头单位:县卫生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
16.建立无偿献血长效机制。强化无偿献血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血,确保血液质量安全。
牵头单位:县卫生局
17.大力推进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完善卫生部门牵头,宣传、广电、教育、农业等多部门协调合作的健康
(五)积极探索公立医院改革
20.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选择县医院开展改革试点。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等有效形式,明确公立医院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责权,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
牵头单位:县卫生局;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事局、县委编办、县劳动保障局
21.推进公立医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推行人员聘用制度,加强聘后管理和考核工作,并把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岗位变动、职务晋升、薪金调整和奖惩的依据。完善医务人员职称评定制度,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牵头单位:县卫生局、县人事局
22.完善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09年开展全县公立医疗机构功能、布局、数量等的调研,为2010年编制公立医院设置规划提供依据。完善和落实民营医院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形成多元办医格局。落实民营医院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和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受同等待遇,对其在服务准入、监管等方面一视同仁。落实非营利性医院税收优惠政策,完善营利性医院税收政策。
牵头单位:县卫生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劳动保障局、县人事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
23.继续开展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医药费用控制工作。把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作为控费工作的重点,规范医疗和收费行为,探索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按人头付费等付费方式的改革。落实医院销售药品差别加价政策,为完善医院补偿机制、取消“以药补医”创造条件。
牵头单位:县卫生局、县劳动保障局、县物价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24.强化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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